1月3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確定促進制造業穩增長的措施,穩定經濟發展基本盤。會議指出,大力改善營商環境,要繼續實施以制造業為重點的減稅降費措施,推動降低制造業用電成本和企業電信資費,全部放開規上工業企業參與電力市場化交易,引導金融機構創新方式,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融資貴。
這次會議直接信號是,電力直接交易規模將進一步擴大,并將借助電力市場化交易進一步降低發電側利潤并將其傳導給用戶。這也是整個“十三五”期間伴隨新一輪電力體制改革的電力行業主旋律。從新一輪電改開始,煤電市場電量占比從2015年的13%提升到2019年的50%左右,但同時單邊“讓利”也讓發電側承擔了巨大經營壓力。整個“十三五”期間,煤電經營形勢嚴峻,以五大集團火電板塊為例,2016年實現利潤降低58.4%,2017年整體凈虧損132億元,虧損面達60%,2018年虧損面54.2%,2019年有所好轉但虧損面仍超40%。因此這次會議即便要求進一步放開市場電量,僅是表面利好用戶降低用電成本,因為受限于煤電本身成本和經營壓力,其傳導給用戶的降價紅利將非常有限。
在穩定經濟發展基本盤的背景下,規上工業企業市場電量全放開旨在降低企業用電成本。但用電成本的降低不只體現為交易電價下降。電力市場化交易帶來的讓利空間始終有限,但市場電量的擴大卻實實在在激發了市場活力。而這種活力最終將體現為,以市場化售電業務為基礎,以綜合降低企業用電成本為目標,通過金融模式和商業模式創新為用戶帶來全方位的綜合能源服務。
何為綜合能源服務?這個概念對于社會而言比較陌生,業內其實也沒有統一定義,甚至可能存在不同認知和理解。比較一致的觀點是,綜合能源服務是區別于傳統能源供給側的新業態模式,其通過體制機制創新、商業模式創新、技術應用創新綜合解決企業用能問題,達到提升用戶用能效率、降低用能成本的目的。但縱觀近年來的綜合能源服務業務,“技術化”、“工程化”是其明顯特征,鮮有案例圍繞企業用戶生存問題進行商業模式創新。綜合能源服務擁有萬億市場規模預期,但當下發展卻陷入困境。一方面,綜合能源服務并沒有有效解決自身收益和迭代發展問題;另一方面,綜合能源服務割裂了用戶痛點的生存需求,而僅圍繞提升用能質量的癢點需求,少有用戶會主動接受綜合能源服務。綜合能源服務繁榮發展需要解決兩個基本問題:一是其本身價值和經濟效益;二是企業用戶對它的需求度和認可度。如果僅圍繞能源技術和能源供應方案創新,綜合能源服務很難有它生存的土壤。因為它本身是圍繞用戶做服務的,用戶需求才是根本動力。我國基礎能源建設特別是電力基礎設施建設已經給予了企業用戶充分可靠的用能安全保障,對于錦上添花的能源解決方案企業用戶則顯得并沒有那么熱情。
當前我國經濟發展處于新常態,為穩定經濟發展基本盤,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政府多舉措發力::2020年1月6日中國人民銀行下調金融機構存款準備金率0.5個百分點,降低社會融資實際成本,支持實體經濟;此次1月3日的國務院常務會議,強調引導金融機構創新方式,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融資貴;2018及2019年政府工作報告兩提降低一般工商業電價10%的要求;2019年12月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降低企業用電、用氣、物流等成本。其中便能看出企業用戶的實際痛點:一是缺少流動資金,存在融資難題;二是生產成本特別是能源使用成本仍然較高。
基于社會經濟發展背景,充分結合政府對能源行業的期望要求和企業用戶實際痛點,綜合能源服務才有更廣闊的用武之地。在技術方案和工程應用基礎上,綜合能源服務應多考慮資本的作用,以資本為紐帶形成用戶可接受的閉環商業模式。資本介入對于緩解企業融資壓力和生存壓力具有重要作用,在此基礎上再通過供能方案優化全面幫助企業用戶降低用能成本。具體而言,綜合能源服務可以以資本作為前端介入,減少企業用戶新增電力、熱力、暖通等用能設施的資金壓力,盤活企業用戶電力、熱力、暖通等存量用能設施的沉沒資產。在資本介入的基礎上,代運維、分布式能源開發、儲能設施、智慧用能平臺等為代表的綜合能源服務工程技術方案會讓用戶有更大的認可度和需求度。
規上工業企業市場電量全放開最大的作用并不是直接降低企業用戶電價,而是讓更多企業有了接受能源服務的市場意識,它為綜合能源服務快速發展和創新發展帶來了有利契機。售電業務成為了企業用戶綜合能源服務最好的切入口,圍繞售電進行相關衍生業務,也為社會資本和金融機構創造了巨大的創新發揮空間,同時售電業務本身的規范化結算模式也使整個過程中資金流動性和結算方式得到了有效保障。
社會應看到“綜合”能源生產與供應、企業融資等原本相互割裂體系后的綜合能源服務具有的重要價值,它與政府反復強調的降低企業用電成本和引導金融機構創新的管理思路非常一致。相反,若只站在能源行業自身的角度去理解綜合能源服務,難免會降低社會對于它的接受程度。當成為一種社會習慣,綜合能源服務不僅萬億市場規模可期,也將成為社會經濟發展的重要驅動力。
(作者系華東電力設計院智慧能源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