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企業咨詢風電項目核準后并網發電是否可以申請延期的事宜,貴州省能源局回復,根據《省能源局關于進一步加強新能源項目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要求,風電項目核準后,一年內開工建設,兩年內并網發電,每個項目只能申請一次延期,延期時間不超過12個月。通知未對并網延期進行規定。
咨詢內容:您好,我是在黔某央企發電類企業員工,特向貴局領導老師咨詢:根據貴局于2023年3月6日重新印發的《省能源局關于進一步加強新能源項目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第三條“風電項目核準后,一年內開工建設,兩年內并網發電”內容要求,若核準后一年內實現了開工,但核準后兩年內沒有實現首并,是否可以申請延期?可以申請延期多長時間?
作者: 來源:貴州省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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