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7月14日國務院出臺的《關于促進光伏產業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下稱“國八條”)的相關部署,扶持國內光伏產業發展的相關細則將于近期陸續出臺。8月27日,工信部率先向行業下發了《光伏制造行業規范條件(征求意見稿)》(下稱“征求意見稿”),對光伏行業制造領域設定了相關規范條件。未達到“征求意見稿”要求的企業,在金融、稅收、補貼等政策上都將受到限制。由此,國內光伏制造行業將再次面臨較大力度的行業整合。
浙江光伏企業成“重災區”
因光伏制造企業在各省分布并不均衡,受到影響也不盡相同。從實際情況看,浙江省80%以上的光伏制造企業難以達到規范條件,成為受“征求意見稿”影響最大的省份,浙江企業反應也較為激烈。
“這幾天,不斷有企業打電話詢問情況。讓企業比較焦慮的是,‘征求意見稿’對企業規模與產能利用率的條件限制。” 浙江省光伏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秘書長、杭州市太陽能光伏產業協會秘書長趙永紅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
趙永紅介紹,浙江省是國內光伏制造企業一個重要的聚集地,“小而精”也一直是浙江光伏企業最為明顯的一個特征。“浙江光伏制造企業控制風險意識較強,企業在經營過程中,首先考慮盈利狀況,并不過分單純追求產能指標和銷售量的高低。其實,這也是在歷次行業整合中,浙江企業能較好生存下來的關鍵所在,而此次則將‘吃虧’于此。”趙永紅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