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國家能源局下發《關于無需國家補貼光伏發電項目建設有關事項的函》。文件中提到,對不需要國家補貼的光伏項目各地自行組織實施,及時抄送即可。
在此之前,5月31日國家能源局下發了《關于2018年光伏發電有關事項的通知》。通知規定暫不安排2018年普通光伏電站建設規模,在國家未下發文件啟動普通電站建設工作前,各地不得以任何形式安排需國家補貼的普通電站建設。此外,今年僅安排10GW分布式光伏項目。同時,鼓勵各地根據各自實際出臺政策支持光伏產業發展,根據接網消納條件和相關要求自行安排各類不需要國家補貼的光伏發電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