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能源新能〔2017〕156號各有關光伏開發企業: 根據《國家能源局關于可再生能源發展“十三五”規劃實施的指導意見》(國能發新能〔2017〕31號)文件精神,按照《貴州省普通光伏電站項目競爭性配置實施辦法(試行)》,擬對2017年度光伏發電新增建設規模進行公開競爭配置。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黔能源新能〔2017〕156號
各有關光伏開發企業:
根據《國家能源局關于可再生能源發展“十三五”規劃實施的指導意見》(國能發新能〔2017〕31號)文件精神,按照《貴州省普通光伏電站項目競爭性配置實施辦法(試行)》,擬對2017年度光伏發電新增建設規模進行公開競爭配置。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2017年度光伏發電新增建設規模為300MW,按照《國家能源局關于可再生能源發展 “十三五”規劃實施的指導意見》(國能發新能[2017]31號)要求,除優先配置的光伏扶貧項目外,本次公開競爭配置規模為270MW,配置方式為綜合評分競爭方式。
二、申請企業按照《貴州省普通光伏電站項目競爭性配置實施辦法(試行)》的要求報名參與競爭,同一法人主體申報項目最多為2個,單個項目申報規模不超過30MW。
三、申請項目須取得省能源局同意開展前期工作文件或已列入“2017年貴州省光伏、農林生物質發電前期工作計劃”。
四、申報企業須出具每個申報項目上網電價競爭承諾函及半年內開工承諾函,承諾函須由公司法人簽字并加蓋公司公章。
五、申報截止時間為2017年9月22日;申報材料一式3份,裝訂成冊,需進行密封蓋章后報省能源局,由評審組拆封登記。申報材料不符合規定的項目,不納入評比打分。
六、評選打分由省能源局委托第三方機構按照《貴州省普通光伏電站項目競爭性配置實施辦法(試行)》組織實施。
七、配置規模情況將報送國家能源局,抄送國家能源局貴州監管辦、貴州省發展改革委,并在貴州能源網站公布。
2.申報項目提供材料清單.docx
附件1
貴州省普通光伏電站項目規模配置申請書
貴州省能源局: 我公司光伏發電項目申請參加2017年度貴州省光伏發電新增建設規模配置,申請配置規模 MW。我公司將嚴格遵守貴州省光伏電站建設有關規定和要求,不擅自變更投資主體及股權比例、建設規模和建設場址,不倒賣轉讓項目,并在收到規模配置通知書后,按規定完成項目備案,嚴格按照時間節點推進項目建設,落實生態防治措施,按要求完成項目竣工驗收。 本申請項目的開發模式為,競爭上網電價為元/度,并承諾所有提交的申請材料均真實、合法、有效。如因我單位申請材料失實或不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而造成的后果,由我公司承擔全部責任。
項目法人單位名稱(蓋章)
法人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附件2
申報項目提供材料清單
一、項目基本情況。包括公司名稱、項目名稱、項目所在地、裝機、投資金額、太陽能資源情況、占地面積、計劃開工時間、投產時間等。
二、企業投資綜合能力。包括:1.企業在黔注冊資本金;2.在黔累計完成各類投資情況;3.在國內開發光伏發電業績;4.在黔開發光伏發電業績;5.參加2016年貴州光伏發電追加規模競爭履約情況;6.“十三五”以來在黔捐資、捐贈等情況。
三、選用光伏組件技術先進性情況。
四、土地綜合利用情況。包括土地綜合利用方式、采用光伏支架低端高度情況等。
五、前期工作開展情況。包括地方政府部門支持文件、土地流轉辦理情況,國土、林業、電網接入手續的辦理情況及項目可行性研究完成情況等。
六、其它資料。包括:1.項目選用我省生產光伏組件產品情況;2.項目利用已有風電、水電等設施的多能互補集成優化情況;3.企業在我省建立能源研發基地情況;4.企業在我省建設新能源配套產業等情況。
七、企業所上報的材料提供相應的印證材料,印證材料必須真實,如出現虛假情況,產生的后果由地方和企業承擔。
作者: 來源:光伏電站
責任編輯:wutongyuf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