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于2016年5月10日發布關于同意云南省、貴州省開展電力體制改革綜合試點的復函。
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家能源局關于同意云南省、貴州省開展電力體制改革綜合試點的復函
發改經體[2015]2604號
云南省、貴州省人民政府:
報來《云南省人民政府關于上報云南省進一步深化電力體制改革試點方案的請示》(云政報〔2015〕47號)、《貴州省人民政府關于報送〈貴州省電力體制改革綜合試點方案〉的函》(黔府函〔2015〕200號)收悉。經征求經濟體制改革工作部際聯席會議(電力專題)成員單位同意,現函復如下:
一、原則同意《云南省進一步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的試點方案》和《貴州省電力體制改革綜合試點方案》,同意云南省、貴州省開展電力體制改革綜合試點。經征求有關部門意見并匯總形成的修改意見附后,請據此進一步修改完善試點方案。
二、加強組織領導,細化工作措施。請你省加強對試點工作的組織領導,建立健全工作體系和工作機制,明確牽頭單位和相關部門職責分工。按照《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中發〔2015〕9號)和電力體制改革配套文件精神,在試點方案基礎上,結合實際細化試點內容、完善配套措施、突出工作重點,加快組建相對獨立的電力交易機構,積極推進輸配電價、電力市場建設、電力交易機制、發用電計劃、配售電側等方面改革,為推進全國面上改革探索路徑、積累經驗。
三、穩妥推進改革,確保電力安全。電力體制改革意義重大、涉及面廣、情況復雜,要切實防范和化解試點過程中可能出現的風險,及時協調解決試點中的新問題。電力市場運行前要進行模擬運行,加強對市場運行情況的跟蹤了解和分析,及時修訂完善有關規則、技術規范。要建立應急機制,靈活應對試點工作中出現的問題,保持電力供需平衡,保證電網安全,保障民生用電。要加強與電力監管機構、電網企業等相關方面的協調溝通,搞好工作銜接,形成工作合力,重大問題及時報告經濟體制改革工作部際聯席會議(電力專題)。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將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試點的指導協調、督促檢查、評估驗收,共同做好試點工作。
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家能源局
2015年11月9日
作者: 來源:發改委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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