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協鑫新能源公告稱,公司與國家開發銀行香港分行(以下簡稱“國開行香港分行”)就總計1.3億美元(合約9.19億元人民幣)的定期貸款融資訂立融資協議,融資協議項下借款之最后還款日期為首次動用融資日期后24個月屆滿當日。
協鑫新能源公告披露,截至8月22日,公司控股股東保利協鑫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保利協鑫”)擁有協鑫新能源已發行股本約62.28%股份。
根據融資協議,保利協鑫是協鑫新能源相關融資的擔保人,如果協鑫新能源的控制權發生變動,或者保利協鑫未能于融資期限內遵守若干財務指標,則國開行香港分行可取消融資、宣告融資協議涉及的所有款項即時到期償還。
協鑫新能源此前在2019年中報表示,光伏能源業務屬資本密集型產業,該業務需要投入大量資本投資用以開發及建設光伏電站,而興建光伏電站的資金主要依賴外部融資,收回資本投資需時較長。協鑫新能源稱,公司可獲得的財務資源可能不足以滿足資本開支的需求,公司正在尋求更多的融資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股權、債務融資、銀行借款。
協鑫新能源稱,融資所得現金是公司的主要資金來源。截至今年上半年,協鑫新能源新增銀行及其他借款人民幣42.27億元、關聯方提供貸款所得款項人民幣6.04億元、償還銀行及其他借款人民幣26.61億元、利息付款人民幣13.51億元。
在2019年上半年,協鑫新能源已經與不少央企進行了戰略合作,“借助戰略合作方于融資等方面具備的資源優勢互補,加快引進資本、優化股權結構,力爭提升項目收益”。
2019年6月4日晚間,保利協鑫與協鑫新能源聯合發布公告稱,擬向中國華能集團香港有限公司(簡稱“華能香港”)出售協鑫新能源51%股權。
保利協鑫與協鑫新能源發布的聯合公告顯示,2019年6月3日,保利協鑫全資附屬公司杰泰環球有限公司(簡稱“杰泰環球”)與國企中國華能集團有限公司(簡稱“中國華能”)的附屬公司華能香港訂立合作意向協議,內容有關可能出售協鑫新能源股本中97.28億股普通股,相當于當前協鑫新能源全部已發行股本約51.00%
“2019年上半年融資環境持續充斥著挑戰”,協鑫新能源表示,平均利率上升導致公司融資成本增加,公司已經創新融資模式和開拓融資渠道,持續優化融資結構,增加長融置換,有效利用利息較低的長貸替代利息較高的短貸,采取一切有效措拖,最大限度減低各變化所帶來的負面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