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局日前正式下發的《國家能源局關于申報分布式光伏發電規模化應用示范區的通知》,其中要求全國各省區10月15日前上報分布式光伏發電示范區實施方案。并提出每個省(區、市)申報支持的數量不超過3個,申報總裝機容量原則上不超過50萬千瓦。
《通知》指出,國家對示范區的光伏發電項目實行單位電量定額補貼政策,國家對自發自用電量和多余上網電量實行統一補貼標準。項目的總發電量、上網電量由電網企業計量和代發補貼。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有關技術和管理要求,國家能源局將另行制定。
申銀萬國分析報告認為,此政策類似于去年推出的光伏電站標桿上網電價政策,標志著光伏分布式應用拉開了序幕。
該分析報告指出,鑒于政策明確分布式發電將在城市工業園區、大型工業企業集中推廣,且光伏發電價格已接近工商業用電價格,光伏發電的經濟性將由此逐漸顯現,工商業平價電價即將來臨。其更直接的利好則在于,在光伏制造業出口受阻背景下,國內市場未來將逐漸加速消化過剩產能。他預計,未來國內市場將占到國內光伏電池生產量的3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