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寧夏回族自治區發展改革委發布修訂《寧夏回族自治區虛擬電廠運營管理細則》(以下簡稱《細則》),提出虛擬電廠應簽訂負荷確認協議或并網調度協議,服從電網負荷管理和調度管理。參與需求響應的虛擬電廠接入新型電力負荷管理系統;參與電力現貨市場、輔助服務市場的虛擬電廠接入調度自動化系統,或接入新型電力負荷管理系統參與部分交易品種。若發生影響電網安全運行的情況,寧夏調控中心有權暫停其交易執行。
《細則》指出,虛擬電廠聚合運營系統經自治區電力負荷管理中心準入后,統一接入自治區虛擬電廠管理平臺。不得通過“源網荷儲一體化”名義違規建設占用電網已有調峰資源,逃避交叉補貼、政府性基金和附加等費用繳納的源網荷儲和多能互補一體化虛擬電廠項目。
《細則》明確,自治區電力負荷管理中心依托負荷管理系統、用電信息采集系統等,向虛擬電廠提供運行監測、周期能力校核、可調節能力管理、運行效果評價、市場交易信息獲取和數據交互等服務,降低虛擬電廠建設、運維成本。虛擬電廠運營商可自愿申請退出市場,在完成市場運營機構相關退出流程后,向自治區電力負荷管理中心提交書面申請,明確退出原因和計劃的終止交易月等,申請退出前應將所有有效期合約履行完畢或轉讓。(朱碧琳)
作者: 來源:中國電力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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