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國家發改委發布2023年3號令。《關于廢止、修改部分規章、行政規范性文件和一般政策性文件的決定》已經2023年6月14日第2次委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
經過清理,決定對47件規章、行政規范性和一般政策性文件予以廢止,其中包括《關于頒發〈水電廠水情自動測報系統管理辦法〉
7月21日,國家發改委發布2023年3號令。《關于廢止、修改部分規章、行政規范性文件和一般政策性文件的決定》已經2023年6月14日第2次委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
經過清理,決定對47件規章、行政規范性和一般政策性文件予以廢止,其中包括《關于頒發〈水電廠水情自動測報系統管理辦法〉 的通知》(電安生〔1996〕917號)等多項跟能源有關文件。
作者: 來源:國家發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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