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內蒙古自治區能源局發布了《內蒙古自治區能源局關于下放部分市場化并網新能源項目審批權限的通知》,將部分市場化并網新能源項目的審批權限下發至盟市能源主管部門。
該通知指出,對于儲能調峰等關鍵要求不達標的,配建新能源不得辦理并網手續:
燃煤自備電廠可再生能源替代工程
對于自備電廠調節性能、儲
12月29日,內蒙古自治區能源局發布了《內蒙古自治區能源局關于下放部分市場化并網新能源項目審批權限的通知》,將部分市場化并網新能源項目的審批權限下發至盟市能源主管部門。
該通知指出,對于儲能調峰等關鍵要求不達標的,配建新能源不得辦理并網手續:
燃煤自備電廠可再生能源替代工程
對于自備電廠調節性能、儲能調峰等關鍵要求未達標的,配建新能源不得辦理并網手續,項目運行過程電網企業要做好監督工作,新能源不得向公網送電,不得占用公共電網調峰空間。
全額自發自用新能源項目
電網企業按申報方案新增用電負荷的落實情況予以并網。對于新增用電負荷、儲能調峰等關鍵要求未達標的,配建新能源不得辦理并網手續。項目運行過程電網企業要做好監督工作,新能源需由新增用電負荷全額消納,不向公共電網反送電。
火電靈活性改造消納新能源項目
發電企業根據電網企業的驗收報告確定的新增調節能力,與電網企業重新簽訂并網協議,向同意新能源場址的盟市能源主管部門提出1:1配置新能源規模的申請。通過后,電網企業按已驗收的火電靈活性改造規模以及重新簽訂的并網協議,安排對應規模的新能源并網。
原文如下:
作者: 來源:中國儲能網
責任編輯:jianp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