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潮州市正式印發《關于大力推進分布式光伏發電的若干措施(試行)》(下稱《措施》),聚焦推進光伏建筑一體化應用、培育光伏產業和龍頭企業等方面推出10條有力措施,支持推進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的推廣應用,努力形成一批本地光伏龍頭企業,進一步優化調整潮州能源結構,提升潮州低碳發展水平。
《措施》明確,
近日,潮州市正式印發《關于大力推進分布式光伏發電的若干措施(試行)》(下稱《措施》),聚焦推進光伏建筑一體化應用、培育光伏產業和龍頭企業等方面推出10條有力措施,支持推進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的推廣應用,努力形成一批本地光伏龍頭企業,進一步優化調整潮州能源結構,提升潮州低碳發展水平。
《措施》明確,按照“宜建盡建、業主自愿”原則,積極推進屋頂光伏項目建設。鼓勵充分利用公共建筑、工業園區、污水處理廠、企業廠房、物流倉儲基地、交通設施和居民住宅等建筑物屋頂或附屬空閑場地,因地制宜開發光伏項目。落實國家關于整縣(區)屋頂分布式光伏開發試點要求,發揮潮安區整區光伏開發試點的示范作用,推動潮州光伏項目規模化開發。
《措施》提出,對政府投資或財政補助的單處建筑屋頂可利用面積達1000平方米以上,且符合光伏發電利用條件的新建公共建筑,應按照滿足建設分布式屋頂光伏發電站的要求進行設計,根據需要預留光伏配電房空間。
《措施》要求,加大對光伏發電項目的政策引導和整體規劃,鼓勵市場主體采用多種方式建設運營光伏項目,支持社會力量參與潮州光伏產業發展。建立光伏產業培育機制,重點發展高效硅片、電池片、組件產品和關鍵材料集聚區,支持光伏企業積極開展太陽能(7.330, -0.03, -0.41%)光伏的研發、制造和銷售,加強關鍵技術攻關,提高光能轉換率,不斷增加市場競爭力,努力形成一批本地光伏龍頭企業。
在加大財政補貼方面,《措施》明確,自本措施印發實施之日起兩年內,新增的本市行政區域范圍內已完成報批流程并建成的分布式光伏項目,且年實際發電量達到50萬千瓦時以上,按每年實際發電量給予投資者0.01元/千瓦時電價財政補貼。
金融支持方面,《措施》提出,鼓勵銀行等金融機構根據潮州市光伏發展規劃和融資需求,有針對性地探索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加大信貸支持,采取靈活的貸款擔保方式,加大對光伏項目的信貸支持。鼓勵金融租賃公司或融資租賃公司為光伏項目提供融資租賃服務,鼓勵各類基金、保險、信托等與產業資本結合,鼓勵融資擔保機構對光伏項目開展信用擔保。
《措施》還提出按照“能并盡并”原則支持分布式光伏發電并網、接網配套改造由電網企業負責、大力建設綠色低碳園區、新增能源不納入能源消費總量控制、簡化審批流程和并網服務等具體舉措,加快推進潮州光伏產業高質量發展。
作者:魯利韋、聶金秀、羅勉 來源:中國發展網
責任編輯:jianp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