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國家稅務總局江蘇省稅務局發布“國家稅務總局無錫市稅務局第二稽查局關于送達稅務事項通知書(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告知適用)的通告(江陰賽格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相關附件顯示,經國家稅務總局無錫市稅務局第二稽查局檢查,發現江陰賽格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在2016年01月至2018年12月期間,主要存在以下問題:采取偷稅手段
5月17日,國家稅務總局江蘇省稅務局發布“國家稅務總局無錫市稅務局第二稽查局關于送達稅務事項通知書(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告知適用)的通告(江陰賽格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相關附件顯示,經國家稅務總局無錫市稅務局第二稽查局檢查,發現江陰賽格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在2016年01月至2018年12月期間,主要存在以下問題:采取偷稅手段,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159.30萬元。
相關信息顯示,江陰賽格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4月26日,經營范圍為單晶硅圓棒的研究、開發、銷售;光伏組件及配件的系統安裝、銷售;太陽能硅片、電池片、硅材料(不含危險品)、金屬材料、機械設備、五金產品的銷售。
詳情如下:
國家稅務總局無錫市稅務局第二稽查局
關于送達稅務事項通知書(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告知適用)的通告(江陰賽格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根據國家有關稅收法律、法規的規定,我局對江陰賽格光伏科技有限公司進行《稅務事項通知書(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告知適用)》送達,因上述公司在原址查無此公司,相關人員無法聯系,《稅務事項通知書(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告知適用)》無法直接送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一百零六條之規定,現將上述《稅務事項通知書(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告知適用)》公告送達,自公告之日起滿30日,即視為送達。
國家稅務總局無錫市稅務局第二稽查局
2022年5月17日
作者: 來源:江蘇省稅務局
責任編輯:jianp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