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美國的打壓,中國光伏產業如何應對?今年早些時候,美國參議院以微弱優勢批準了3.5萬億美元的預算草案框架。草案框架包括一項可能對光伏產業產生重大影響的修正案,即參議員丹·沙利文提出的補充提案,將禁止任何使用中國材料及技術的可再生能源項目獲得聯邦資金和補貼。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副教授、中國人民大學國家發展與戰略研究院研究員曹煒
面對美國的打壓,中國光伏產業如何應對?今年早些時候,美國參議院以微弱優勢批準了3.5萬億美元的預算草案框架。草案框架包括一項可能對光伏產業產生重大影響的修正案,即參議員丹·沙利文提出的補充提案,將禁止任何使用中國材料及技術的可再生能源項目獲得聯邦資金和補貼。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副教授、中國人民大學國家發展與戰略研究院研究員曹煒在接受北京日報客戶端記者采訪時表示,美國的組合拳式打壓將會對我國光伏產業發展造成一定影響。為應對美國的針對性打壓及制裁,我國太陽能電池板及組件生產企業及其上下游企業應結合自身經營模式、戰略安排等實際情況,盡快建立相應的合規體系。除促進合規外,我國應有效利用《反外國制裁法》《阻斷外國法律與措施不當域外適用辦法》《不可靠實體清單規定》等法律的規定,維護我國國家利益。
打壓將給企業經營帶來較大困難
在丹·沙利文提出的補充提案被批準前,今年年初,美國共和黨8名參議員向參議院提交《把中國排除出太陽能產業2021年提案》(Keep China out of Solar Energy Act),禁止美國聯邦資金用于采購中國生產的光伏產品,尤其是在新疆地區生產或組裝的太陽能電池板。
美國對我國光伏企業的制裁也已經愈演愈烈。今年6月24日,美國海關和邊境保護局對位于中國新疆的合盛硅業公司簽發暫扣令(Withhold Release Order),指示入境口岸扣留含有使用合盛硅業股份有限公司或其子公司生產的“硅基材料”的貨物。美國商務部工業與安全局以所謂的“參與實施、接受或利用強迫勞動,從事或促成了違反美國外交政策利益的活動”作為理由,將合盛硅業、新疆大全新能源、新疆東方希望有色金屬、新疆協鑫新能源材料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企業例如“實體清單”(Entity List)。同時,美國勞工部對其“由童工或強迫勞動生產的商品清單”進行了特別更新,以涵蓋在中國生產的多晶硅。
“美方對中國光伏行業組合拳式的打壓已經起步,將會對我國光伏產業發展造成一定影響! 曹煒分析說,我國光伏企業被美國商務部工業與安全局列入“實體清單”,將會給企業經營帶來較大困難。
或導致我國光伏產業出口歐美受限
今年7月,美國國務院、美國財政部、美國商務部、美國國土安全部、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美國勞工部發布了最新的《新疆供應鏈商業咨詢報告》,強調“與新疆有關的供應鏈、合資企業和或投資的企業和個人可能面臨違反美國法律的高風險”。曹煒說,面對美國的“警示”,上下游企業可能根據自身內部控制制度或合規制度的嚴格要求,采取暫;蛲V古c我國企業進行交易的保守策略。
“美國打壓措施可能導致我國光伏產業出口市場受限!辈軣樈榻B,根據中國光伏行業協會發布的《2020-2021年海外光伏市場發展報告》,我國光伏組件主要出口市場包括荷蘭、越南、日本、巴西、澳大利亞、西班牙、印度、智利、德國等,美國并不位列其中,但包括許多歐洲國家和地區。在光伏發電成本持續降低以及歐盟綠色協議的背景下,歐洲市場保持增長勢頭,荷蘭作為歐洲市場的集散中心出口量持續增長。
“拜登政府的外交政策表現出較為濃厚的意識形態色彩,極有可能在未來繼續推動‘價值觀外交’。美國極有可能與西方“盟國”一道,以所謂的‘新疆人權’為由繼續打擊中國光伏產業,進而對我國在歐美國家和地區的光伏出口市場帶來不利影響!辈軣樥f。
企業應熟知產業相關的美國經濟制裁制度
曹煒表示,為應對美國的針對性打壓及制裁,我國太陽能電池板及組件生產企業及其上下游企業應結合自身經營模式、戰略安排等實際情況,盡快建立相應的合規體系。
首先,光伏企業應當熟知有關光伏產業的美國經濟制裁制度和我國《反外國制裁法》《不可靠實體清單規定》等法律法規,并關注有關制度和法律法規的變化,及時依法采取行動。其次,光伏企業應當制定合規計劃。在交易方面,根據合作伙伴可能提出的質疑或詢問,提前準備貿易合規承諾聲明,以避免不必要的誤解。此外,光伏企業還需要增強面對和回應媒體質疑的能力。面對國外媒體有針對性的、攻擊性的、敏感性的詢問和指控,中國光伏企業需要在綜合考慮相關法律法規和中外新聞媒體輿論因素的基礎上,回應各種質疑,表明自身立場。
除了促進合規之外,我國應有效利用《反外國制裁法》《阻斷外國法律與措施不當域外適用辦法》《不可靠實體清單規定》等三部法律的規定,維護我國國家利益。
“我國可以以《反外國制裁法》第3條第二款為依據采取反制措施,主張美國認定某企業有‘強迫勞動’行為的程序以及認定‘供應鏈包含新疆產品’并不合法,證據并不充分,明顯沒有保障企業程序利益,其制裁決定屬于歧視性限制措施。還可以以《反外國制裁法》第13條為依據采取反制措施,限制或禁止美國企業在我國相關領域進行貿易和投資,直到美國取消相應的限制!辈軣樥f。
作者: 來源:北京日報
責任編輯:jianp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