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改委征求意見稿顯示,今年起新備案的集中式光伏電站、工商業分布式光伏和新核準陸上風電項目,中央財政不再補貼;戶用光伏國家補貼為0.03元/千瓦時
日前,國家發改委就2021年新能源上網電價政策征求意見。根據征求意見稿,2021年起新備案集中式光伏電站、工商業分布式光伏和新核準陸上風電項目,中央財政不再補貼。
征求意見稿指出,2021年,新建項目保障收購小時數以內的發電量,上網電價繼續按“指導價+競爭性配置”方式形成。其中,指導價統籌考慮2020年各地燃煤發電基準價和市場交易平均價分省確定。根據征求意見稿,最高指導價出現在廣東省,為0.4529元/千瓦時;最低指導價出現在新疆,為0.2423元/千瓦時。
具體而言,對于保障性并網的新建項目,保障收購小時數(無保障收購小時數的按合理利用小時數)以內的發電量,上網電價由省級能源主管部門以國家確定的項目并網規模為基礎,通過競爭性配置方式形成,不得超過當地指導價;保障收購小時數以外的發電量,直接參與市場交易形成上網電價。征求意見稿同時指出,新建項目合理利用小時數,按照《財政部、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關于促進非水可再生能源發電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有關事項的補充通知》規定的項目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時數折算至每年的利用小時數確定。
而對于保障性并網之外的新建項目,在通過自建、合建共享或購買服務等市場化方式落實并網條件后,其保障收購小時數以內的發電量,上網電價按當年當地指導價執行,不參與競爭性配置;保障收購小時數以外的發電量,直接參與市場交易形成上網電價。
征求意見稿強調,戶用光伏發電繼續享有國家補貼。對于2021年納入當年中央財政補貼規模的新建戶用分布式光伏全發電量補貼標準為0.03元/千瓦時,2022年起新建戶用分布式光伏項目中央財政不再補貼。
此外,征求意見稿對于國家新能源實證平臺(基地)電站和首批太陽能熱發電示范項目的上網電價也給出了明確規定。其中,國家能源局批復的國家新能源實證平臺(基地)電站全發電量,上網電價按照電站投產年度當地燃煤發電基準價執行。國家能源局組織實施的首批太陽能熱發電示范項目于2019年和2020年全容量并網的,上網電價按照1.10元/千瓦時執行;2021年全容量并網的,上網電價按照1.05元/千瓦時執行。2022年1月1日后并網的首批太陽能熱發電示范項目中央財政不再補貼。
作者:姚金楠 來源:中國能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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