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安徽電力市場取消了23家二級用戶2020年直接交易資質。
這一行政通知發布于安徽電力交易中心官方網站,全名《關于取消二季度入市部分二級用戶2020年交易資格的通知》(下文簡稱《取消通知》(見下圖通知全文)。據悉,這23家用戶被取消今年交易資質的真正原因是“雙簽” ——即與兩家售電公司同時簽訂代理合同,同時提交給交易中心。
處理結果今天一經發出,安徽省售電公司們紛紛鼓掌轉發,提示自己的用戶要做好風險防范。
那么,這一交易中心的“亮劍”行動,
為何在安徽市場引起軒然大波?
雙簽用戶是否合規?
安徽市場取消雙簽用戶2020年直接交易資格,是罰輕了,還是罰重了?
帶著上述問題,享能匯電訪了安徽市場售電主體,以及熟悉售電業務的法律人士。
1.2019年安徽電力市場“ 雙簽” 用戶數量占比驚人
“2019年年底底,安徽省雙簽的用戶有1300家,數量十分驚人。” 安徽省售電公司代表胡八一表示。
售電公司和用戶應嚴格執行一對一綁定,用戶與多個售電公司簽訂代理協議,這在其他省應該是明令禁止的,一旦出現就退出市場,但有沒有可行的“雙簽”?我們翻看2020年浙江省中長期交易規則,也發現“ 雙簽” 跡象:
電力用戶應分電壓等級分戶號計量。同一個工商營業執照,有多個不同電壓等級戶號的電力用戶,按照戶號分別參加交易。如計量點存在居民、農業等與工業電量混合計量的情況,應在合同中明確拆分方法。為統計售電企業月度電量的偏差,應按照電網企業、售電企業與電力用戶簽訂的三方購售電合同中明確的計量點,做匯總統計。
此“雙簽”卻非彼“雙簽”,浙江省所謂“雙簽”,其實是允許一家公司拆分成兩個戶號參與市場交易,等同于兩個電力用戶分別去簽約代理,電量沒有重合,代理兩端依然是一對一的關系。
而安徽省的“雙簽”, 卻是實打實的“一女二嫁”,重復錄入用戶電量。據悉,2019年安徽市場的雙簽電量高達40億左右,甚至有的用戶還做到了“三簽”、“四簽”。
2.為何“一女二嫁”在安徽省的比例這么高?
這要回到2019年6月,國家發改委印發《關于全面放開經營性電力用戶發用電計劃的通知》(以下簡稱《放開通知》)。通知明示,各地要統籌推進全面放開經營性電力用戶發用電計劃,支持中小用戶參與市場化交易。可結合本地區電力供需形勢,針對全面放開經營性電力用戶發用電計劃設定一段時間的過渡期!
《放開通知》以“堅持規范有序穩妥”為第一原則,強調中小用戶既擁選擇權,也有放棄選擇權,“中小用戶需與售電公司簽訂代理購電合同,與電網企業簽訂供用電合同,明確有關權責義務!
售電市場確實長期存在一個“游戲法則”:大用戶歸電廠,中小用戶是售電公司的天下。
《放開通知》發布后,的確掀起售電公司代理高潮,2019年年底,也就是文件所說的“過渡期”內,安徽省電力用戶數量為13000家,“雙簽”用戶占比居然高達10%。
3.“雙簽” 究竟如何被合理錄入交易中心系統呢?
2019年11月底,享能匯發布《發電側漲價1分錢——還原一個真實的安徽市場》分析,就有個別售電公司抱怨交易中心的失職,“ 用戶與多個售電公司簽訂代理協議,在安徽市場依然存在,還有很多皮包公司,人數根本不符合售電公司準入標準。交易中心可能也就抽查過兩次,查到一兩家,其他的還在正常運作。”
理應起到市場監管作用的交易中心為何既不管用戶,也不管售電公司?“雙簽” 究竟是怎么發生的呢?
“售電公司向交易中心遞交合同之后,就已經知道哪些客戶是雙簽的了! 某安徽市場負責人王胖子解釋:“ 但是交易中心不會管的,這事兒就由“被雙簽” 的兩家售電公司在交易中心協商解決!
在安徽,這個場外協商的方式,被成為“ 雙簽協調”。
“比兩家售電公司都簽了同一個客戶,兩個公司就派代表王胖子和陳玉樓,在規定的用戶合同綁定截至時間前的2-3天,去交易中心碰頭解決這個事兒,協商得好,就有一方撤回合同,那么雙簽這個事情就解決了!
但對王胖子來說,雙簽協調是得罪人的事情,得罪同行,得罪代理,得罪客戶!敖裉焱ㄖ鰜碇,售電公司都松了一口氣。這就意味著,不需要再做雙簽協商了!
女售電人雪莉抱怨,“雙簽協調存在很大的風險,去年和另一家售電公司已經達成了撤銷的共識,但交易中心系統里搞錯了,結果用戶被莫名其妙撤銷當年交易資質!
4.今天的雙簽即“槍斃”,對用戶是否罰重了?
取消雙簽用戶直接交易資質,具體是指一旦已經錄入系統的用戶,再次提交二嫁的合同,不再享受后期“ 協商” 的緩沖,直接取消2020年交易資質。
也就是說,售電公司也不再需要負責為了“撤回”而談判,違規責任從售電公司轉移給了用戶自己。
那么,該處罰對用戶是否嚴格?
其實不然,《取消通知》明確規定,取消的是代理雙簽用戶2020年直接交易資質,繼續以平價交付2020年電費,而非退市,只不過無法享受今年的市場價差紅利而已。2019年國家發改委的《放開通知》也對中小用戶提到過渡期的保護措施:
針對選擇參與市場化交易但無法與發電企業達成交易意向的中小用戶,過渡期內執行原有購電方式,過渡期后執行其他市場化購電方式。
售電公司代表老洋人表示,“外省售電市場碰到過同樣的案例,售電公司走司法程序,把用戶告上了法庭,勝訴后獲賠當年度合同約定利潤。而安徽市場是保用戶的。去年也有同樣的雙簽案子,售電公司走了司法程序,告用戶違約,法庭判決用戶敗訴,但據了解,由于用戶不服,這個案子最后怎么執行的,卻有不了了之的意思!
5.過度保護用戶,是否是交易中心的一廂情愿?
老洋人接著說,“安徽市場確實存在太多‘心狠‘的售電公司,讓交易中心不得不偏向用戶!
安徽市場的客戶的地位之高,流轉率之高,也讓乙方市場研究出了“宰客”自保的方法。
“有的售電公司知道自己的客戶下一年不續簽了,就把年底雙邊偏差都推到這些不續簽的客戶,尤其是去年年底多買了電量的售電公司,就故意讓不續簽的客戶多報,客戶一個月要罰好多偏差考核費用。”
“今天發布取消用戶交易資質的通知,我認為對雙方來說,都是警示,這次只不過沒法享受電價優惠,懲罰算是輕的了,如果按照嚴格的,禁止進入市場,執行1點幾倍的電價怎么辦?對用戶來說,放下單純的甲方思維,認認真真找靠譜的合作伙伴才是王道。”
6.法律人士怎么說?
享能匯第一時間聯系了電改專家陽光時代律師事務所的鷓鴣哨律師。鷓鴣哨立刻以2019年3月的另一個佛山市的“ 一女二嫁”案例為例,展開分析:
案情:某用戶“先與A售電公司簽訂合同,委托A提供購售電服務,后又與B售電公司另行簽訂同類型合同并在交易平臺與B進行注冊和綁定,導致在電力市場交易規則下,與A公司的合同無法實際履行。
判決結果:用戶被認定根本違約,B售電公司獲賠預期長協收益損失138萬元(合同得以實際履行情況下的應得收益)。
這個案例和安徽的“雙簽一致,用戶在《購售電合同》依法成立并生效的情況下,與案外人B簽訂購售電合同,并在電力交易平臺進行了注冊和綁定,嚴重違反合同約定,已經構成了根本違約。從法律角度來說,售電公司應重視用戶風險防控。搶電量、搶用戶是市場競爭的表現,但更應該注重用戶的質量,客戶質量在成熟的電力市場是重要于客戶數量的,這將會是決定盈利的關鍵因素。
另外,鷓鴣哨認為,必須重視背景調查。電力體制改革進入深水區,配套的監管將會更加嚴格。售電公司對用戶質量的把控將可能決定盈虧,甚至存亡,如有必要嘗試利用有電力行業背景的法律機構做盡調。
7.享能匯觀點
安徽交易中心此舉,是市場監管職責逐漸到位的表現。但時至2020年年中才發揮作用,不免令人唏噓此前職責的缺失。
自2015年電改以來,售電市場開放,企業之間的發電行為和用電行為以具有約束性的合同形式確定下來。另外,電力市場的主體不斷豐富起來,其中最具有代表性的新興市場成員就是民營資本注冊成立的售電公司,這些售電公司也吸納了電力行業以外的從業人員參與,售電市場的從業人員對與電力行業文件的理解也因為背景不同而存在差異。綜合上述原因,售電市場不免發生各種合同糾紛,究其原因,一是因為相關的法律條款缺失,僅僅只有行政文件能提供證據;二是電力行業的專業性極強,目前的普通法無法完全適用于該領域。
頂層需要什么樣的法律體系?電力交易中心混改進展如何?作為監管機構如何正當行駛職權發揮作用,市場需要什么樣的售電公司,用戶應該如何正確認識市場化進展,都是擺在市場主體面前思考的課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