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達拉特發改委發布《達拉特光伏發電領跑獎勵激勵基地2019年競爭優選工作方案》(簡稱“《方案》”),本次基地優選工作采用單個項目分別獨立競爭優選的方式,嚴格按照國家能源局的有關政策,對于光伏領跑基地建設要求及基地申報材料內容,結合基地區域實際情況,優選投資能力強、業績豐富、技術先進、對融合發展“光伏+”效果好、促進光伏發電成本下降作用大的企業參與基地內光伏項目建設。
《方案》顯示,500兆瓦光伏獎勵項目共劃分5個單體項目,每個項目裝機容量為100兆瓦。選址位于達拉特旗昭君鎮境內、庫布其沙漠腹地,地塊與已建成的500兆瓦項目地塊集中連片。基地各項目應于2019年10月30日前開工建設,2020年6月30日前全部容量建成并網。
《方案》詳情如下:
一、工作概述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總書記“四個革命、一個合作”的能源發展戰略,加速已批量制造且在市場上處于技術領先水平的光伏產品市場應用推廣,促進整體產業水平提升和發電成本下降,改善內蒙古自治區能源結構,提高達拉特旗生態環境質量,促進區域經濟結構轉型,2019年在達拉特旗建設達拉特光伏發電領跑獎勵激勵基地,規劃建設容量為500兆瓦。
(一)工作依據
本次基地優選工作采用單個項目分別獨立競爭優選的方式,嚴格按照國家能源局《關于推進光伏發電“領跑者”計劃實施和2017年領跑基地建設有關要求的通知》(國能發新能〔2017〕54號,以下簡稱“54號文”)、《關于公布2017年光伏發電領跑基地名單及落實有關要求的通知》(國能發新能〔2017〕76號,以下簡稱“76號文”)和《關于2017年光伏發電領跑基地建設有關事項的通知》(國能發新能〔2017〕88號,以下簡稱“88號文”)、《關于光伏發電領跑基地獎勵激勵有關事宜的通知》(國能綜通新能〔2018〕168號,以下簡稱“168號文”)、《國家能源局綜合司關于公布第三期光伏發電領跑基地獎勵激勵名單的通知》等文件關于光伏領跑基地建設要求及基地申報材料內容,結合基地區域實際情況,優選投資能力強、業績豐富、技術先進、對融合發展“光伏+”效果好、促進光伏發電成本下降作用大的企業參與基地內光伏項目建設。基地各項目應于2019年10月30日前開工建設,2020年6月30日前全部容量建成并網。
(二)項目基本情況
1、項目劃分
獎勵激勵基地項目的場址位于達拉特旗昭君鎮境內、庫布其沙漠腹地,共劃分5個單體項目,每個項目裝機容量為100兆瓦。選址地塊與已建成的500兆瓦項目地塊集中連片。
2、建設要求
基地光伏電站采用“林光互補”建設模式,基地外圍栽植沙障,主干道兩側打造防護綠化帶,光伏陣列之間實施密植適宜本地生長的矮化經濟林,在光伏板下方和陣列間空隙種植耐陰性沙生灌草植物或喜陰經濟植物。為降低“林光互補”生態修復工程成本,本期獎勵激勵基地高支架區域容量比上期工程降低5MW(即50MW),高支架區組件最低點比上期工程降低1.5m(即距地面高度為2.5m),每個項目配套不少于20畝的智能化育苗大棚降低苗木成本,以上三項措施確保比上期林光互補以及防風固沙等相關建設成本只降不增。
基地內土地集中連片,光伏區全部為未利用地且不屬于宜林、天然牧草等具有生態功能屬性的用地,并均已辦理了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為促進基地所在區域的生態修復,保證基地不受風沙侵蝕,本基地采用“林光互補”模式建設。具體建設要求:項目1(地塊號:A-1-1和A-4-1)100MW,建設普通支架光伏區90MW及高支架光伏區10MW。(說明:普通支架光伏板最低高度不低于0.6米,高支架光伏板高度不低于2.5米,下同);項目2(地塊號:A-4-2)100MW,建設普通支架光伏區90MW及高支架光伏區10MW;項目3(地塊號:A-4-3)100MW,建設普通支架光伏區90MW及高支架光伏區10MW;項目4(地塊號:A-5-1)100MW,建設普通支架光伏區90MW及高支架光伏區10MW;項目5(地塊號:A-5-2)100MW,建設普通支架光伏區90MW及高支架光伏區10MW。
基地建設按照“光伏+旅游”的模式,在不影響光伏正常運行的前提下,政府鼓勵投資企業按照自愿、公平、共享原則,推進光伏與農林、旅游一體化發展,促進一二三產業融合,實現企業增效、農牧民增收的雙贏目標,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光伏企業可自主投資參與基地綜合開發利用,或經協商一致后,同意第三方獨立投資建設運行基地生態農林旅游項目。
為滿足項目總體進度要求,入選投資企業自主建設項目升壓站及附屬設施,也可在與達旗政府協商一致的前提下,通過競爭方式共同選擇建設單位統一建設本基地項目的升壓站和附屬設施。
3、監測平臺
根據國家能源局相關文件要求,基地監測平臺作為基地建設的重要內容,須與基地項目同步建設、同步驗收,以實現對基地運行的全過程監測,為基地運行評價提供支撐。
針對本次獎勵基地監測平臺建設,應本著經濟適用、節儉節約的原則,考慮在已建成監測平臺的基礎上對IT硬件設施、軟件系統及數據庫等方面進行完善,滿足對新建項目監測要求,相關費用由獎勵基地各項目業主按照容量規模進行均攤。監測平臺場站端建設須按照《光伏發電領跑基地綜合技術監測平臺技術規范》要求,由獎勵基地各項目業主自行組織建設,相關預算可參考基地一期項目建設費用。
表1 達拉特光伏發電領跑獎勵激勵基地基本情況一覽表
(三)基地政策
根據54號、76號、88號、168號等文件要求和基地申報承諾,現明確基地建設相關政策,包括用地政策、電網接入及消納、配套服務等,這些政策也作為企業競爭優選的招標條件。具體如下:
1、用地政策
1)土地費用
達拉特旗人民政府承諾項目用地按照流轉租賃的方式供光伏投資企業使用,使用標準為:不高于300元/畝·年,支付方式為:一次性支付土地租賃費用。場區土地使用年限不低于25年。
2)稅費
達拉特旗人民政府承諾基地涉及全部土地屬于不征收城鎮土地使用稅和耕地占用稅范圍。
2、電網接入及消納
1)接入系統建設
內蒙古電力責任有限公司投資建設該基地電力送出工程,具體包括:基地內各光伏電站配套的接網工程(電站項目升壓站至基地匯集站)和基地匯集站及以上輸變電線路。內蒙古電力責任有限公司做好電力送出工程與基地建設進度銜接。
2)消納保障
內蒙古電力(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承諾,庫布其沙漠經濟先導區應用領跑光伏發電示范基地項目棄光率不超過5%。
3、配套服務
獎勵激勵基地項目主干道路、外圍防護綠化、供水供電、垃圾污水處理等公共基礎設施按照《達拉特光伏發電應用領跑基地獎勵項目建設運營合作協議》統一規劃建設,無需光伏企業分攤,不對入選投資企業提出增加企業成本和額外的要求。
此外,為保護光伏陣列不受風沙危害,本基地項目采取“林光互補”模式實施建設,預計林業部分每畝投資2000元左右。按照自治區林業廳審批的“林光互補”示范基地文件精神和自治區有關綠化造林支持政策,對符合建設標準的林業生態工程給予專項資金支持,最多可爭取不超過1500元/畝的補貼,可明顯減低光伏企業生態修復建設成本。
表2 基地提供的主要政策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