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嘉聯電子股份有限公司關于監事會換屆選舉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浙江新嘉聯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本公司”)第二屆監事會任期將于2012年11 月11 日屆滿。為了順利完成監事會的換屆選舉(以下簡稱“本次換屆選舉”),本公司監事會依據《公司法》、本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將第三屆監事會的組成、監事候選人的推薦、本次換屆選舉的程序、監事候選人任職資格等事項公告如下:
一、第三屆監事會的組成
按照本公司現行《章程》的規定,第三屆監事會將由5 名監事組成,其中職工代表出任的監事2 名。監事任期自本公司相關股東大會選舉通過之日起計算,任期三年。
二、監事候選人的推薦(監事候選人推薦書樣本見附件)
(一)股東代表擔任的監事候選人的推薦
本公司監事會、在本公告發布之日單獨或者合并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 3%以上的股東有權向第二屆監事會書面提名推薦股東代表擔任的第三屆監事會的監事候選人。
(二)職工代表擔任的監事的產生
職工代表擔任的監事由本公司職工代表大會民主選舉產生。
三、本次換屆選舉的程序
1、推薦人在本公告發布之日起10 天內(即2012 年10 月19 日前)按本公告約定的方式向本公司推薦監事候選人并提交相關文件;
2、在上述推薦時間屆滿后,本公司將對推薦的監事人選進行資格審查,對于符合資格的監事人選,將提交本公司監事會;
3、本公司監事會根據選定的人選召開監事會確定監事候選人名單,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請本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4、監事候選人應在股東大會召開之前作出書面承諾,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諾資料真實、完整,保證當選后履行監事職責。
四、監事任職資格
根據《公司法》、本公司《章程》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公司監事候選人應須具有法律、財務、會計等方面的專業知識、具備與擔任監事相適應的工作閱歷和工作經驗,具有與股東、職工和其他利益相關者進行溝通的能力,并保證有足夠的時間和精力履行監事職責。凡具有下述條款所述事實者不能擔任本公司監事:
1、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
2、因貪污、賄賂、侵占財產、挪用財產或者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被判處刑罰,執行期滿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剝奪政治權利,執行期滿未逾5年;
3、擔任破產清算的公司、企業的董事或者廠長、經理,對該公司、企業的破產負有個人責任的,自該公司、企業破產清算完結之日起未逾3年;
4、擔任因違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的公司、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并負有個人責任的,自該公司、企業被吊銷營業執照之日起未逾3年;
5、個人所負數額較大的債務到期未清償;
6、被中國證監會處以證券市場禁入處罰,期限未滿的;
7、被證券交易所公開認定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
8、最近三年內受到證券交易所行政處罰的;
9、最近三年內受到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或三次以上通報批評的;
10、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者涉嫌違法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尚未有明確結論意見;
11、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同時兼任監事;
12、法律、行政法規或部門規章規定的其他內容。
五、關于推薦人應提供的相關文件:
(一)推薦監事候選人,必須向本公司提供下列文件:
1、監事候選人推薦書(原件);
2、推薦的監事候選人的身份證明復印件;
3、推薦的監事候選人的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
4、能證明符合本公告規定條件的其他文件。
(二)若推薦人為本公司股東,則該推薦人應同時提供下列文件:
1、如是個人股東,則需提供其身份證明復印件;
2、如是法人股東,則需提供其營業執照復印件(蓋公章);
3、股票帳戶卡復印件。
(三)推薦人向本公司監事會推薦監事候選人的方式如下:
1、本次推薦方式僅限于親自送達或郵寄兩種方式。
2、推薦人必須在2012 年10 月19 日17:00 時前將相關文件送達或郵寄至(以收件郵戳時間為準)本公司指定聯系人處方為有效。
六、聯系方式
聯系人:趙斌
聯系部門:證券辦
聯系電話:0573-84252627
聯系傳真:0573-84252318
聯系地址:浙江省嘉善縣經濟開發區東升路36號
郵政編碼:314100
特此公告。
浙江新嘉聯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監事會
2012 年10 月9 日
附件:
浙江新嘉聯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屆監事會監事候選人推薦書
推薦人
推薦人聯系電話
推薦的候選人信息
姓名
年齡
電話
性別
傳真
電子信箱
任職資格是否符合公告規定的條件
□是 □否 (請在是或否前打“√”)
簡歷:(包括學歷、職稱、詳細工作履歷、兼職情況等)
其他說明(如有)
【注:指與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是否存在關聯關系;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數量;是否受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懲戒等】
推薦人(簽名/蓋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