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浙江省發改委發布《關于促進浙江省新能源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征求意見稿)》提出,加快推進光伏高質量發展,深挖分布式光伏潛力,開展整縣(市、區)推進屋頂分布式光伏規;_發。到2027年,全省光伏裝機達到4000萬千瓦,公共機構新建建筑屋頂光伏覆蓋率力爭達到60%。意見稿強調,將推進風電
六、完善財稅金融政策
23.強化財稅政策支持。落實省級碳達峰碳中和財政政策體系,優化完善省級相關領域專項資金使用方向和機制,繼續支持以可再生能源為主的新能源發展應用。鼓勵有條件地區因地制宜發展生物質能、電化學儲能等新型儲能和天然氣分布式發展。落實風力發電增值稅即征即退等稅費優惠政策,推動低碳產業發展。(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經信廳、省財政廳、省稅務局,各市、縣〔市、區〕發展改革委〔能源局〕)
24.加大綠色金融支持力度。以省碳達峰碳中和數字平臺建設為契機,依托省企業信用信息服務平臺、金融綜合服務應用,加強海上風電、光伏項目等在金融領域的信息共享,推進碳賬戶金融應用場景建設。積極拓寬投融資渠道,綜合運用綠色信貸、綠色保險、綠色債券、綠色產業基金等綠色金融產品和工具,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加大對海上風電、光伏項目、生物質能的支持力度,引導金融機構建立符合新能源企業和風電光伏項目特點的信貸管理機制。
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手段,加大對新能源領域小微企業、民營企業的金融支持力度。符合條件的能源領域公益性項目可申請地方政府專項債券支持。探索開展風電、太陽能電站基礎設施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REITs)、資產證券化(ABS)業務。鼓勵保險機構開發針對新能源的保險產品和服務(責任單位:人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銀保監局、浙江證監局,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財政廳)。
作者: 來源:浙江省發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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