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新能源裝機比重位居全國第二,僅次于青海,也是全國首批八個電力現貨建設試點中比重最高的一個。2016年,甘肅新能源利用率低至60.18%,在大量棄風棄光面前,甘肅新能源企業比其他地區新能源企業更早走上了市場化之路。與國外先有電力市場,再有新能源規模化發展不同,甘肅需要一邊解決消納問題,一邊從無到有建設一個適應新能源發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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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期間,甘肅將繼續推動新能源的規模化發展。
《甘肅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提出,甘肅要持續推進河西特大型新能源基地建設,進一步拓展酒泉千萬千瓦級風電基地規模,打造金(昌)張(掖)武(威)千萬千瓦級風光電基地,積極開展白銀復合型能源基地建設前期工作。到2025年,全省風光電裝機達到5000萬千瓦以上。
更多跨省輸電通道建設也在計劃之中。前述規劃提出,加快隴東至山東±800千伏特高壓輸電工程建設。推進河西第二條特高壓直流輸電工程前期工作,力爭“十四五”開工建設。
目前甘肅省新能源裝機接近2900萬千瓦,按照規劃,新能源裝機規模將在未來四年增加2000萬千瓦以上。
2021年5月,甘肅省發改委發布《關于“十四五”第一批風電、光伏發電項目開發建設有關事項的通知》,提出甘肅省2021-2022年安排新增風電、光伏發電項目建設規模1200萬千瓦。
對于這樣快速的增長,無論是調度機構還是發電企業,都預判2022年新能源利用率將有所下降。
省間市場始終被寄予厚望。從2017年到2020年,甘肅外送電量每年增長百億千瓦時以上。2020年全年,甘肅外送電量達到520.16億千瓦時,占到甘肅全年發電量約三成 。省間電力市場的建設進展也與甘肅新能源消納密切相關。
2021年9月,北京電力交易中心發布了修訂后的《北京電力交易中心跨區跨省電力中長期交易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其中規定跨省跨區交易的標的物為分時段的電能量。未來甘肅新能源將不再采用打捆形式參與外送交易。
兩個月后,國家電網有限公司正式公布《省間電力現貨交易規則》,這一規則將取代《跨區域省間富裕可再生能源電力現貨交易試點規則(試行)》。省間電力現貨交易將覆蓋國家電網有限公司和內蒙古電力有限責任公司覆蓋范圍內所有省間交易,市場靈活性將大大增強。
與富裕可再生能源現貨市場相比,省間現貨市場擴大了市場主體范圍,除了可再生能源,也允許煤電、核電等各類電源參與。富裕可再生能源現貨僅允許跨區交易,省間現貨則沒有這一限制。
此外,富裕可再生能源現貨的交易是單向的,僅限于送端電網賣出棄風、棄光、棄水電量,省間現貨市場也不再有此限制,更加強調互濟。甘肅省調度機構人士介紹,對于甘肅省來說,以前甘肅只能作為賣方,將消納不了的新能源賣出。現在,在晚高峰等電力供應緊張時段,甘肅也可能向其他省份買電,以保證電力供應。
對于新能源參與市場的長期形勢,企業始終看好。
2021年12月召開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納入能源消費總量控制,創造條件盡早實現能耗“雙控”向碳排放總量和強度“雙控”轉變。這將使得能耗指標緊張的地區更加積極開發和購買新能源。
“新能源成本也會越來越低。”一位新能源企業從業者表示。
但眼前電力市場中的虧損,則使新能源企業感到,現有規則體系還不能完全體現自身的綠色價值。
2021年9月7日,綠色電力交易試點啟動會在北京召開。在首批綠電交易中,共17個省份259家市場主體參與,達成交易電量79.35億千瓦時。首批綠電交易價格較當地電力中長期交易價格溢價0.03-0.05元/千瓦時。
根據《綠色電力交易試點工作方案》,初期綠色電力交易將優先組織未納入國家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補助政策范圍內的風電和光伏電量參與,電力用戶主要選取具有綠色電力消費需求的用電企業。
2021年10月22日,甘肅電力交易中心協同北京電力交易中心組織開展了2021年10-12月甘肅綠色電力交易,兩家用戶與兩家平價新能源發電企業達成甘肅首筆綠電交易,成交電量560兆瓦時。這也是西北區域內首筆省內綠電交易。
對于綠色價值是否與電量綁定,業界有截然不同的看法。一方認為只有與電量綁定,才能體現出綠色的“剛需”性質,并且也為用戶提供了可追溯的綠色消費痕跡;另一方認為把綠色價值放入電力市場交易中考慮,與技術中性的原則相違背,阻礙了電源間的同臺競爭,也限制了綠色價值的流動。
“像甘肅這樣的省份,綠電的價值應在很大程度上由消費方,即受電省份用戶承擔。”一位資深電力研究者指出,“不可能‘憋’在省內。”
一位多年從事電力市場改革的專家表示,客觀上,電力市場承載不了所有東西,隨著補貼的退坡,新能源的利益需要電力市場,再加上碳市場、綠證市場等外部配套機制才能共同實現。
作者:陳儀方 來源:南方能源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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