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人們為我國新能源實現高速發展自豪的同時,也應當意識到必將遭遇新能源設備大規模退役的境況。
正如那首歌中唱到,“當你老了,走不動了,爐火旁打盹,回憶青春”,步入退役期的新能源設備,恰如一個老年人,面臨的命運是:先盡可能轉場,繼續發揮余熱,終將走向徹底資源化利用的拆解,完成自身這一輪的宿命。
在實際進行無害化處理以及資源再利用的過程中,會遇到較多的兩難問題。
一是規模問題。在目前規模尚小時,企業會因缺乏經濟性而動力不足。未來隨著成本的降低,或將面臨缺乏經濟性的尷尬。
以動力電池為例,目前從事動力電池回收梯次利用的企業大多是環保公司,無法完全依靠電池回收一項業務生存。而隨著未來電池成本降到1元/瓦時,市場完全可能購買新型電池,而不是選擇梯次利用的電池。
光伏面板、風機同樣面臨這樣的窘境。40年前,太陽能發電每度電7美元,而今天,做的最好的光伏組件已經可以做達7美分甚至更低,99%的成本已經被消化掉了。風機也早從千瓦時代,步入兆瓦時代,與發電容量增加同步,成本也在降低,被認為是會首先實現平價上網的新能源。
二是環保問題。由于流程和處理方式的復雜性,在回收和處理的每一步流程都有二次污染的可能性。
新能源退役產品在最后拆解處理環節,無論是化學法,還是物理法,都要同時關注兩點,首先是無害化處理,其次才是硅、銀、鋰、鈷等基礎材料的回收再利用。而在業內人士看來:“如果資源回收工廠嚴格按照環保要求,每一步都按章辦事進行排放,那么它們的產品最終會比新的原材料還要貴。”
三是運輸問題。是長距離運輸后處理還是本地消化,這也是事關經濟性的抉擇。
即使是國際先行者——光伏領域的PV CYCLE,在回收中的潛在收益也常常被運輸成本和前期基礎設施的投資抵消掉了,這也是嚇退一些專業公司的重要原因。
我國早期建設的風電場、光伏電站大多在三北地區的大漠深山,位置偏遠,長途運輸到東部地區進行處理,勢必抬高企業成本。由此看來,本地化分布式回收,將會擁有更好的經濟性和社會性。
…………
面對凡此種種的兩難抉擇,解決之道就是及早規劃,系統考慮其全生命周期成本,在生產建設時就從技術和成本上通盤考慮退出的問題。否則,如果只是關注制造、建設期的成本造價,當新能源設備步入退役周期時,再疊加退役成本,將會成為企業無法承受之重。以海上風電為例,根據DNV GL船級社的測算,海上風機機組退役成本約為20萬~50萬歐元/兆瓦,相當于當前海上風電安裝成本的60%~70%。
實際上,國外已有相關經驗可資借鑒。歐洲的海上風電示范項目,在建造之初就將退役成本納入可行性報告。法國在光伏面板生產時,就曾在制造領域做過嘗試,用真空取代粘合的組件封裝技術,以實現100%回收。
三方考問
新能源設備退役后的處理問題,考問的不僅僅是公眾意識,更事關業界良心和政府的服務能力。
對新能源的發展以及后處理,公眾關注最多的是技術成熟度和環保問題。常見的問題包括:制造的能耗與產出的關系?運行本身是否清潔,對于環境的影響幾何?
比如四氯化硅之于光伏,光伏發展也因此一度被解讀為“污染避難所”,“清潔他人,污染自己”。
在理想主義者看來,要實現真正意義上的新能源環保,必須是全產業鏈的環保,只有把每一個環節都做到位,才能真正實現清潔低碳的初衷。
基于此,無論是出于把好事做好,還是鞭打快牛,做好后半生的處置,雖有求全責備的嫌隙,但推動這項工作義不容辭。
對企業而言,需要明白的是,新能源后半生的事業,重在強調企業社會責任:防治環境污染、改善生態環境、保護自然資源,至于提升資源綜合利用效率、帶動相關產業市場化運行,只是衍生品,從這個角度看,需要做到不忘初心、不忘來路。
僅以風電為例,簡單停運的退役風機,會發生安全事故;簡單掩埋和焚燒,又會滋生環境問題。因此在關注后半生出路的同時,更要預防民間游擊隊等非正規渠道的利益誘惑,要謹防那些打著環保的旗號,從事污染、欺騙行徑的行為。再比如回收光伏面板,安裝到落后地區,輕則影響發電效率,重則引發安全事故;又比如,非法機構不按國家標準收購拆解電池,會對環境造成嚴重污染。
對于政府部門而言,加強監管自是責無旁貸,對相關事務也應該不斷提升服務能力。以風機以大代小為例,讓企業最為頭疼的,除了零部件的匹配問題,就是替換時面臨的復雜審批手續。根據現行規定,要重新按照履行發電機組進入商業運營的條件、程序并執行有關結算的規定。“這完全是走一遍新上項目的流程,還不如直接去開發一處新的風電場簡單。”有企業人士表示,他們的建議是,針對那些退役后升級改造的風電機組,相關部門應該給予簡便快捷的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