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陽能取暖是收集利用太陽輻射能并轉化為熱能、電能用于取暖的技術,是一種清潔能源取暖方式。按照省委省政府領導指示精神,為更好地配合農村當前進行的“雙代”(氣代煤、電代煤)工作,現就我省農村地區開展太陽能取暖試點制定如下實施方案。方案指出:對“太陽能光伏+”取暖技術,主要采用“銀行貸款+”、企業出資等模式;對“太陽能
高不超過2.4萬元,由省和市縣各承擔1/2,不足部分由農戶出資。農村中小學、幼兒園、衛生院、養老院、便民服務中心等公共建筑和農村新型社區,財政按照系統設備投資額的70%給予補貼。鑒于輔助熱源全部改為用電設備,需進行電網增容改造、增加投資,且會造成電網容量長時間閑置,采用“太陽能光熱+”取暖技術的試點,原則上繼續沿用原有取暖熱源輔助,逐步采用清潔能源替代。
(三)上網協調。“太陽能光伏+”取暖項目采取“全額上網”模式運作。從發電上網考慮,試點村均要采用專網接入方式,要科學有效地優化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對光伏發電進行充分利用,減少其接入配電網時對電網系統產生的不利影響。專網變壓器及以上設施由電力公司負責。專網變壓器至逆變器的集電線路小于100米時,企業和政府各承擔50%建設費用;超過100米時,企業承擔50米,其余部分建設費用由政府承擔。從用電取暖考慮,要做好電力增容擴容工作,保障電力供應。對于10kV及以下(含)配網改造項目,政府給予電力公司投資30%補貼。
五、工作步驟
(一)制定實施方案。2017年12月-2018年2月,在認真研究和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制定并印發《河北省農村地區太陽能取暖試點實施方案》。
(二)開展部署動員。2018年3月,各市按照方案要求搞好工作部署,確定太陽能取暖工作試點。石家莊市、阜平縣要先行試點示范。
(三)試點實施階段。2018年4月-2018年9月底前,完成全省各太陽能取暖試點的建設,確保設備取暖期正常運行,并搞好試點工作總結。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要把農村地區太陽能取暖試點工作作為一件大事認真抓好,加強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實行條塊結合,落實和明確市、縣、省直部門各自承擔的責任,堅持誰主管、誰牽頭、誰協調、誰負責,確保責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適時組織現場觀摩交流,合力推進太陽能取暖試點工作,各個試點要確保成功,保證農村取暖不中斷。(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牽頭,相關部門分別負責,各市人民政府組織實施)
(二)強化質量監管。以行業誠信為抓手,加大市場監管力度,促進企業守法經營,提高太陽能取暖產品質量。有關部門要嚴格按照國家部委相關要求,持續開展建材市場秩序專項整治行動,規范市場行為,清除假冒偽劣太陽能取暖產品,促進市場健康發展。(省質監局、省工商局牽頭,省住房城鄉建設廳配合)
(三)實施目標考核。各級政府部門應加強目標任務的協調落實,制定推進工作計劃,落實相關部門的責任、分工和進度要求,協同推進,確保實現工作目標任務。堅持一月一調度,組織開展實施進度年度檢查及中期評估,把目標完成情況作為節能減排綜合考核評價、大氣污染防治計劃考核評價的內容。(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牽頭,相關部門配合,各市人民政府組織實施)
(四)營造輿論氛圍。充分發揮輿論導向作用,借助廣播、電視、互聯網、報刊、展覽等多種形式,大力宣傳太陽能取暖對改善空氣質量、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促進產業轉型升級的重要意義,宣傳太陽能取暖的技術經濟特點、適用條件及有關推廣政策措施,普及新型綠色低碳生活理念和能源消費方式,提高社會對太陽能取暖的認知度和接受度,營造良好社會輿論氛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牽頭,相關部門配合,各市人民政府組織實施)
作者: 來源:河北省城鄉住房建設廳
責任編輯:布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