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八大以來,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取得了舉世矚目的輝煌成就,電力行業作為國民經濟基礎性產業,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了堅強保障。 電力供應規模邁上新臺階,全國大范圍資源優化配置能力明顯提升。為支撐經濟社會發展對電力的需求,電力投資建設穩步推進,全國發電裝機總量、電網規模及
二、四季度及全年全國電力供需形勢預測
(一)四季度全社會用電量保持平穩增長,全年增速高于2016年
綜合考慮宏觀經濟形勢、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017年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安全督查、房地產調控、工業企業補庫存周期、氣象預測等方面因素,預計四季度全社會用電量同比增長5%左右,全年全社會用電量同比增長6.5%左右,超過2016年增長水平。
(二)全國電力供應能力充足,個別地區燃料保供壓力較大
預計四季度全國基建新增裝機容量4000萬千瓦左右,全年全國基建新增裝機容量1.3億千瓦左右。2017年底,預計全國全口徑發電裝機容量將達到17.7億千瓦、同比增長8%左右,其中,非化石能源發電裝機6.8億千瓦,占總裝機容量比重上升至38.5%左右,比上年提高近2個百分點。東北等部分地區受煤炭資源以及運輸約束等因素,可能出現電煤供應偏緊局面;冬季天然氣供應偏緊,部分地區燃機發電將可能受到供氣限制。
(三)電力供需總體寬松,全年火電設備利用小時與上年大體持平
預計四季度全國電力供需總體寬松,東北和西北區域電力供應能力富余較多。預計全年全國發電設備平均利用小時3760小時左右,其中,火電設備平均利用小時4200小時左右。
三、有關建議
電力行業認真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繼續切實做好去產能、調結構、保供應、促發展等各項工作,推進電力行業健康持續發展,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提供安全可靠的能源電力保障。
(一)更加注重政策落地,切實防范和化解煤電產能過剩風險
針對經濟發展新常態下存在的煤電區域性產能過剩風險,應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家促進煤電有序發展相關政策措施,調整煤電建設節奏,防范風險聚集。
一是認真貫徹相關政策文件要求。做好《關于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防范化解煤電產能過剩風險的意見》(發改能源〔2017〕1404號)、《關于印發2017年分省煤電停建和緩建項目名單的通知》(發改能源〔2017〕1727號)等文件的落實工作,細化工作方案,做好工作部署,加強統籌協調,督促相關地方及企業貫徹落實,確保完成今年《政府工作報告》提出的煤電調控目標。
二是繼續推進淘汰落后產能工作。按相關規定淘汰包括自備電廠在內的服役年限長、不符合能效、環保、安全、質量等要求的煤電機組,加強行政執法和環保監督力度。
三是完善相關配套措施。針對停緩建項目給企業帶來的經濟損失和合同風險,以及小火電關停面臨的員工安置等問題,研究出臺財政、稅費、利率、扶持政策等方面的配套政策,為依法合規、有序推進煤電調控工作提供政策和程序上的保障。
四是加強自備電廠管理,規范電力市場秩序。鑒于自備電廠違規建設、環保改造不到位、逃避規費、不履行調峰義務等問題比較突出,建議政府應將自備煤電機組納入壓減煤電項目清單,嚴控燃煤自備電廠發展,規范自備電廠收費政策,承擔與公用電廠同等社會責任,并及時開展自備電廠建設及運行專項檢查。
(二)更加注重發展質量,切實提高電源結構優化效果
近年來,清潔能源的消納問題,始終是困擾我國電力供應結構調整的瓶頸。今年以來,雖然全國棄風、棄光情況有所好轉,但部分地區形勢仍然不容樂觀,棄水問題仍然較為突出,亟需在增強跨區輸電通道、提高調峰能力、強化協調機制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破解新能源消納難題,促進清潔能源高效利用。
一是增強跨區通道對可再生能源的輸送能力。認真貫徹落實《關于促進西南地區水電消納的通知》(發改運行〔2017〕1830號),各地方及企業應按照文件要求,盡快將各項措施落實到位。加強送受端、區域間協調,充分利用現有跨省(區)通道;加快規劃內通道建設,盡快推進云南、四川和“三北”地區等可再生能源基地的跨省區消納輸電通道建設,擴大可再生能源發電消納范圍。
二是提高電力系統綜合調峰能力。一方面,加快抽水蓄能電站、調峰氣電建設,各地繼續加大火電機組靈活性改造力度,積極擴大熱電解耦規模,提高系統調峰容量;另一方面,建立利益調節機制,加快輔助服務市場、峰谷電價等一系列配套政策的出臺和落地,提高調峰積極性。
三是強化各種協調機制,在市場、系統調度、企業等層面全面保障清潔能源的消納。打破省間壁壘,建立有利于新能源跨區消納的市場化機制,進一步加大跨省區送受電規模,實施余缺互補;優化電網運行方式,完善優先調度機制,加強風電、光伏發電保障性收購有關政策的執行督導;積極開展發電權交易,鼓勵清潔能源機組與煤電機組、自備電廠開展發電權交易,鼓勵同一集團內實行跨省區發電權交易。
作者: 來源:中電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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