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有市場中99%以上的售電公司將沒有活路,它們或在售電業務邊緣生存,或在沒有業務中自生自滅。
由于用戶參與直接交易風險較大,需要專人研究交易規則,因此很多用戶選擇了第四種交易方式,即通過售電公司代理進行交易,這一方面可以節省用電成本,另一方面也省去了諸多人力物力,可謂兩全其美,也是這種交易方式的增加,才讓一些售電公司有活可干。
按照上述交易方式,售電公司可以為多家用戶代理電量,然后自己到電力交易中心參與交易,如果能夠在競價中拿到低電價,那么將會為用戶節省用電成本,這樣就會發展越來越多的用戶,售電公司自身也會因此而發展壯大。
但事情并非那么簡單。按照廣東市場的交易規則,交易中心引入了偏差電量的考核與結算辦法,對用戶與售電公司的交易電量與實際用電量之間的偏差量進行懲罰性考核,也就是說,作為售電公司,需要保持買電和賣電之間實現平衡,如果出現了大于2%的偏差,那么將會受到懲罰。
在需求側管理和用戶用電預測還不成熟的今天,這一規則無疑讓眾多售電公司望而卻步。因為作為售電公司,代理電量所賺取的利潤,可能遠遠不及因電量偏差而被懲罰的數額,這也是當前眾多獨立售電公司不敢試水、沒有業務的關鍵所在。
哪些售電公司可以存活?
那么,在現有條件下,哪些售電公司可以開展業務,而且又能夠有利可圖呢?
還以廣東省為例。市場化電量交易一年多以來,廣東電力交易的規則發生了幾次較大的調整,但從獲得市場電量的結果看,絕大部分的電量被以下三種售電公司拿到:發售一體的售電公司、作為大用戶的售電公司和能源綜合服務商。其中,第一種類型的售電公司拿到的電量最多。
事實上,除了上述三種形式的售電公司之外,留給獨立售電公司的市場空間很小。發售一體的售電公司之所以能夠獲得較大份額的電量,源自于其自身背靠發電企業這棵大樹,與獨立售電公司相比,發售一體的售電公司代理電量,可以突破2%電量偏差的限制,也就是說,這些公司在電量偏差上能夠“賠得起”,因為只要拿到足夠的電量,即使售電偏差上受到一些處罰,它也可以從發電側彌補回來。
作為大用戶的售電公司和能源綜合服務商,能夠拿到電量,其原理與發售一體的售電公司類似,即它們擁有較多的資產,一般產業鏈比較長,相比獨立售電公司,它們能夠挪騰的空間足夠大。由此可見,現有市場中99%以上的售電公司是沒有活路的,它們或在售電業務邊緣生存,或在沒有業務中自生自滅。
事實上,國外成熟電力市場國家的情況也類似。在英國市場上,共存在20家售電企業,排在前6位的均為歐洲發電巨頭,如意昂集團、法國電力等,他們占據了英國售電業務90%以上的市場份額。
售電業務,看似一場全民的盛宴,實際上能夠粘上腥的可能寥寥無幾。
(作者王高峰為《能源》雜志副總編輯,北京領航智庫總裁)
作者:王高峰 來源:能源雜志
責任編輯:wutongyuf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