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業績提升很快,但薄膜太陽能技術競爭力偏弱的問題仍待解決,漢能薄膜發電的復牌前景也不容樂觀
復牌不容樂觀
今年1月23日,香港證監會在官網發布公告,宣布于當日在原訟法庭展開法律程序,尋求對漢能薄膜發電前主席李河君和四名現任獨立非執行董事趙嵐、王同渤、徐征及王文靜作出取消資格令。
證監會還在公告中稱,正尋求法庭頒令,要求李促致漢能控股及附屬公司支付結清漢能薄膜發電的所有未償付應收款項,并要求李簽立一份保證該等公司付款的擔保。
證監會在公告中披露,漢能薄膜發電尋求恢復其股份的買賣,證監會已就恢復有關股份的買賣訂明兩項要求:該五名董事同意不會就有關法律程序和證監會申請取消他們擔任董事的資格提出抗辯,及李亦同意不會就證監會申請法庭頒令,要求他促致及保證支付應收款項提出抗辯;及刊登一份披露文件,提供有關該公司業務、資產、負債、財務表現及前景的詳細資料。
對于第一項要求,李河君已經于2016年5月辭任漢能薄膜發電執行董事及董事會主席一職,由漢能控股常務副總裁袁亞彬接任。漢能薄膜發電一名獨立非執行董事告訴記者,他將會在股東大會上辭去董事職位。
漢能薄膜發電股東大會已經定在6月8日召開,重選董事是大會的議程之一。預計相關董事將會在大會上全部辭任。
對于第二項要求,今年1月,袁亞彬接受《中國經營報》專訪時表示,漢能薄膜發電正在準備披露文件,并已委聘財務顧問對公司進行盡職調查,以及委聘核數師對公司的綜合財務報表進行審核。
據漢能公告,第三方對披露文件的審核報告必須無保留意見。漢能薄膜發電2015年、2016年年度報告,均是在核數師“持保留意見”的條件下通過的。
核數師的“保留意見”主要集中在漢能薄膜發電與母公司及其附屬公司的逾期應收賬款上。
以漢能薄膜發電2016年報為例。獨立核數師稱,公司聯屬公司和第三方客戶應收賬款可回收性缺乏充分的審核證據,遂無法判斷是否需要對相關賬戶余額計提準備。
據英國《金融時報》4月1日報道,李河君提出由其個人擔保漢能控股對漢能薄膜發電的欠款。據漢能薄膜發電年報,這部分欠款達32億港元,其中24億港元已逾期一年多。
報道稱,李河君承諾用漢能薄膜發電13.7億股股票(約為漢能薄膜發電3%股權)做擔保。李河君還提議了兩年的還款時間,一半資金在兩年結束時支付。
按香港證監會公告,滿足兩項要求后,證監會董事局將考慮漢能恢復股份買賣的要求,但并不保證復牌。
“這只能說,漢能復牌是有機會的!毕愀圩C券專業學會專業委員溫天納認為,香港證監會愿意考慮漢能復牌,已經是很大的讓步。
在溫天納看來,漢能就復牌前置條件進行的努力是一回事,能否得到香港證監會的認可是另一回事。他對李河君提出的個人擔保方案能否獲得香港證監會的認可持保留態度。
“認為年內可以復牌太天真。”溫天納說,即使兩項前置要求漢能都使香港證監會滿意,復牌過程仍需要很長時間。“復牌就類似重新申請上市,證監會將基于漢能過去、現在、未來的表現來審核、判斷。很難想象漢能這樣一個有不良記錄的公司會很快實現復牌!
目前尚不清楚漢能薄膜發電披露文件、相關審核報告、盡職調查進展如何,以及香港證監會對此是否認可。記者提出了采訪請求,漢能薄膜發電以處于敏感時期為由拒絕了采訪。
作者:沈小波 來源:財經十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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