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綠色能源消費的宣傳和推廣,我國企業通過參與綠色電力消費提升其社會形象和社會責任感的需求也日漸強烈。同時,我國社會大眾使用綠色電力的需求和意識也在逐步增強。尤其是在當下霧霾嚴重的背景下,公眾治理大氣污染的環保意愿強烈,綠色電力消費必將成為未來能源消費的模式和潮流。
未出售綠證對應的電量部分仍享受原有補貼
目前,綠證的發放對象包括哪些企業?
易躍春:陸上風電和光伏發電項目技術較為成熟,項目規模在我國非水可再生能源中的比重高,需要國家大額補貼支持,先期讓這些項目參與綠證交易有助于促進產業可持續發展,因此,政策首先將列入國家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補助目錄內的陸上風電和光伏發電項目(不含分布式光伏發電)作為綠證核發對象是客觀務實的。未來,隨著產業發展及技術進步,再考慮將分布式光伏發電、海上風電、光熱發電、生物質發電等項目逐步納入核發對象。
核發綠證的標準是什么?企業想要取得綠證都需要走哪些流程?
易躍春:綠證自愿認購市場主要是為用戶消費綠色電力提供渠道,消費每兆瓦時的風電和光伏發電的環境效益是相同的,所以我國也借鑒歐美等國綠證自愿認購市場的慣例,對所有新能源發電類型設定相同的核發標準,即陸上風電和光伏發電每兆瓦時均核發1個證書。
從文件下發之日起,發電企業可登錄國家能源局官網,點擊進入國家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信息管理系統,提供項目核準(備案)文件、電費結算單、發票、銀行轉賬證明等證明材料申請綠證。國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將按照相關管理規定審核并按月發放綠證。
采用怎樣的模式進行交易?綠證一經購買是否可以進行二次交易?
易躍春:從2017年7月1日起,政府機關、企事業單位、自然人等均可以在全國綠證自愿認購平臺上注冊賬戶并認購綠證。
通過資格審核的陸上風電和光伏發電企業可申請在認購平臺上開戶并出售綠證。
綠證自愿認購主要采用掛牌出售形式,出售方可按相關規定掛牌出售持有的證書,認購方可自由購買掛牌出售的證書。這樣的認購方式類似于電商購物,非常便于社會公眾使用。
考慮到綠證在自愿認購階段,主要是作為企業和個人參與綠色能源消費、治理大氣污染、提升其社會形象和社會責任的主要憑據,不需要再次交易,同時為避免綠證交易初期可能存在的市場炒作行為,該政策規定了綠證經認購后不得再次交易。
未來隨著綠證強制交易的開展,可考慮允許多次交易。
作者:馮義軍 許盼 來源:中國電力報
責任編輯:dongyiqia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