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 ”是浙江省全面推動能源生產和消費革命、加快建設國家級清潔能源示范省的關鍵期,也是光伏發電等可再生能源規模化、全面化推廣的重要階段。為指導我省 “十三五 ”時期太陽能,特別是光伏發電快速、健康、有序發展,根據《浙江省能源發展 “十三五 ”規劃》、《浙江省創建清潔能源示范省實施方案》,結合國家《關于促進光伏產業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能源發展戰略行動計劃(2014—2020年)》以及《國家能源局關于做好太陽能 “十三五 ”規劃編制工作的通知》等,編制《浙江省太陽能發展 “十三五 ”規劃》。本規劃是指導浙江省 “十三五 ”期間光伏發展的重要依據,規劃年限為 2016—2020年。
六、投資估算與社會影響評價
開發利用太陽能資源是調整能源結構、實施能源可持續發展的有效手段。項目建成后,可以改善區域電源結構,緩解當地電力供需矛盾,促進當地經濟發展,增加就業機會,提高人民群眾節能意識,對浙江省太陽能產業發展有著積極的推動作用,具有良好的經濟與社會效益。
根據現有光伏設備市場情況,初步估算浙江省光伏發電項目年等效滿負荷利用小時數約 1000小時。參照浙江省已建光伏發電項目投資造價,屋頂分布式光伏項目單位千瓦靜態投資約7500元/千瓦、集中式光伏項目約6500元/千瓦。
根據浙江省光伏項目規劃目標,預計到 2020年光伏項目投資總額達550億元左右;項目建成后每年將提供清潔電力80億千瓦時,減少CO2排放97萬噸,每年增加稅收約12億元。
此外還將帶動浙江省電網配套建設、運行管理等延伸產業的發展,提供大量的勞動就業機會,其中設備制造、工程施工、運行管理環節吸納的勞動力最多。估算至2020年浙江省光伏發電項目將創造2萬個以上的就業崗位。
表6—1 社會經濟效益分析統計表
附件:1.浙江省太陽能發展 “十三五 ”規劃分布圖
2.浙江省百萬家庭屋頂光伏工程重點鎮、重點村分布圖
作者: 來源:浙江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責任編輯:dongyiqia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