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獨家獲悉,在8月15日召集債權人表決重整方案未獲通過之后,賽維破產管理人已于9月2日將修改后的江西賽維LDK太陽能高科技有限公司(下稱“高科技”)重整計劃以郵件方式發送給各債權行,并通知債權行在收到投票表后7天內對草案修改稿投票表決。
逼宮強裁?
在8月15日的重整方案首次投票未獲通過之后,事態發展陡然加快。各家債權銀行在兩周后即收到重整管理人要求第二次表決的電子郵件。此舉亦直接引發了債權銀行的擔憂。
據記者了解,根據企業破產法相關條款,未通過重整計劃草案的表決組再次表決仍未通過重整計劃草案,但草案符合相關條件的,管理人可報請當地法院強制裁定批準。
“在第一次表決未通過的情況下,管理人并未與債權人進行有效協商,而是略微調整方案后進行二次表決,意圖很明顯,就是想走強制裁定批準這條路!庇捎诮浄ㄔ翰枚ㄅ鷾实闹卣媱潓鶆杖撕腿w債權人均有約束力,債權行對此頗為無奈。銀行擔心,如果最終走到這一步,相關的債權清償率有可能比最壞的結果還要差。
但是,廣東華商律師事務所律師崔榮榮對記者表示,一般情況下法院不會進行強制裁定批準。另外,事實上破產法并未限制重整方案表決次數。因此,債權人目前要做的是及時反饋訴求,并要求重新評估重整企業資產價值、重新制定重整計劃。
據記者了解,目前債券銀行多次向江西省政府、銀監局和金融辦等有關部門反饋相關訴求,但未有效果。
而除了擔憂強制裁決程序外,部分銀行也對記者表達了對現方案中“以股抵債”計劃的擔憂。根據重整方案,光伏硅、高科技、高科技(新余)3家公司重整方案均有股票清償計劃,但真正意義上的“債轉股”只出現在光伏硅公司,高科技和高科技(新余)兩家公司部分債權是以上市公司增發股票清償,為“以股抵債”。
“‘以股抵債’雖然不能說很常見,但由于上市公司股票價格較為公允,且退出渠道比較通暢,所以同業做的并不少。”華南一家股份行投行部門負責人對記者表示。
而根據光伏硅重整方案,與此前“留債+債轉股”思路不同,大部分銀行在該公司債權并非有財產擔保債權,因此只能轉股。方案顯示,債轉股股東不參與公司經營管理、不享有表決權、不享有分紅權,以每年2%的固定股息率取得收益。
一位資深律師對記者表示,從現有的表述來看,此類債轉股甚至并非享有優先清償順序的優先股,而只是“有各種條件約束的普通股”!斑@對債權人而言是比較不利的,放棄各種權利,只享有固定收益,但在法律上清償順序依然得不到保證,相當于‘同股不同權’!痹撊耸糠Q。
銀行的擔憂也在于此!皩夥韫径,作為破產企業,其股權價值很低,普通債權實際的受償率將比破產清算更低,失去重整的意義;與此同時,分配的股權也缺乏退出安排,一旦企業再次經營不善,銀行將面臨新的股權損失!币患覀鶛嘈腥耸空J為。
據記者了解,目前多家債權銀行正在就重整方案進行最后協調。一位債權行人士稱,如果最終結果是“強制裁定”,那么將是債權人和債務人雙輸的局面。“參照以往的一些案例,不排除銀行間市場等融資渠道最終對賽維集團關上大門的可能!痹撊耸繉τ浾叻Q。
作者:馬傳茂 來源:證券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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