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日前獲悉,京津冀電力市場建設聯合工作組已于8月23日下發“關于征求《京津冀電力市場建設方案(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函”,向有關單位征求意見。
“兩小組”抓落實
《征求意見稿》指出,京津冀電力市場主體包括各類發電企業、電網企業、售電企業、電力用戶和市場運營機構,并將遵循分步實施的原則,用電側將按照放開發用電計劃的比例逐漸放開大用戶的接入電壓等級與用電規模,發電側則按照優先發電權的優先序列,反向逐次放開燃煤、燃氣、水電、風電、光伏等不同類型電源準入市場。主要開展中長期合約交易與現貨交易。其中,中長期合約交易包括跨區跨省中長期合約、區內中長期合約、合同轉讓合約三種類型。現貨交易則主要包括日前交易、實時交易與輔助服務交易三種類型。現貨交易采用配套文件《關于推進電力市場建設的實施意見》中提出的“集中式”電力市場模式,即:中長期交易以差價合約為主、實物合同為輔,現貨市場全電量集中優化的市場模式。鼓勵購售雙方采取差價合約方式以提高資源優化配置效率,確需簽訂實物合同的應以市場化方式按規則實現。
在清潔能源市場化交易機制方面,《征求意見稿》明確,在市場初期,將開展清潔能源的低谷電交易機制,并同步建立風電、光伏功率預測精度考核機制,允許市場主體以增量電量的形式與風電、光伏企業進行低谷棄風、棄光電量交易,以促進清潔能源消納。
在價格機制方面,《征求意見稿》顯示,京津冀電力市場的價格機制主要包括輸配電價、能量價格機制和市場限價等。其中,在市場初期,政府有關部門未核準京津冀電網的輸配電價時,可維持現有的購售價差機制不變,即采用發售聯動機制。待市場化改革深入、輸配電價核準以后,應在電量交易中采取國家核準后的輸配電價并分峰谷時段探索獨立核定輸電價格和配電價格。
為保證電力市場建設方案切實實施,《征求意見稿》決定成立由國家能源局牽頭的京津冀電力市場試點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市場建設方案中的重大決策;成立由國家能源局華北監管局牽頭的京津冀電力市場第一階段試點建設實施小組,按照領導小組的部署,承擔京津冀電力市場建設有關工作。
根據《征求意見稿》時間安排,在10月份京津冀電力市場建設方案發布后,京津冀電力交易中心掛牌將在今年11月份成立,京津冀電力市場運營規則也將同期印發;京津冀電力交易平臺建設將在12月份啟動,2017年6月投入試運行;2017年9月份,將完成京津唐電力市場現貨交易市場仿真;2018年1月份開始京津唐電力市場的模擬運行,在當年6月份,京津唐電力市場正式運行。
作者:賈科華 來源:中國能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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