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中國商務部對原產于歐盟的進口多晶硅企業(yè)采取了“雙反”(反傾銷、反補貼)制裁,但近期海外多晶硅的進口量依然創(chuàng)出新高,這也引起了國內多晶硅同行的不滿。
多位光伏行業(yè)內部高層今天告訴記者,為了使中國下游光伏企業(yè)順利出貨到歐洲,因此中歐雙方各退一步,實行價格承諾機制。
其中,對華出口的歐洲上游多晶硅企業(yè)以只要按照規(guī)定價格出口,中方對歐的多晶硅“雙反”措施事實上并沒有執(zhí)行。與之相呼應,中國光伏下游企業(yè)(主要是組件廠)也被確定了統(tǒng)一的對歐出貨價(即最低價格協(xié)議,下稱“MIP”),不再受到當地相關貿易制裁。
雖然都有價格承諾,實際操作中卻截然不同。
“主要出口商---瓦克化學公司所獲得的對華出口多晶硅條件,還是十分寬松的。第一,他們的多晶硅限價就是當地市場價,還可隨時根據市場波動來動態(tài)調整。此外瓦克化學的對華出口量不受限,只要它按承諾價執(zhí)行,想出口多少多晶硅,就可以出多少。但中方企業(yè)則不同,光伏公司在執(zhí)行MIP時,要高于臺灣、東南亞企業(yè)的成本價,這樣中國產品雖有很強競爭力,也無法低價出口歐洲。另外,中國的MIP價格無法經常調整,數量也有嚴格限定。”一位光伏資深業(yè)內人士說道。
歐盟制裁三家中國光伏公司 2013年8月2日,歐委會宣布,中國輸往歐盟的組件最低出口價格為0.56歐元/瓦,此后據市場行情一度向下調整,MIP由此展開。
但2015年6月初,歐盟發(fā)現,阿特斯向多家客戶輸送特定的利益,但這些利益沒有列在公司向歐委會呈送的季度報告上。歐委會分析稱,這類行為違反了它在中應盡的義務。另一家被點名的企業(yè)---中盛光電也出售了光伏產品,不過是以“太陽能電站”的方式將光伏組件和服務打包在一起(賣給歐洲客戶)。該公司沒有在季度財報中透露這種特殊的做法。中盛光電一位高層則向記者透露,公司馬上配合歐盟核查,雖一再澄清,中盛光電全球上下游整合的商業(yè)模式仍未得到歐委會的理解和支持,所以該公司決定不再通過中國市場發(fā)貨歐洲。
昱輝陽光(SOL.NYSE)之所以被點名,有兩點原因:一是其特殊的經營模式。除運用自身的中國產能之外,昱輝也在使用于第三國加工(OEM)組件的方式向歐洲出口。若從海外OEM轉道至歐洲,不在歐盟的掌控中。第二,這家光伏企業(yè)的財報數據,與實際銷售、交易之間有矛盾之處。在歐盟點名涉嫌違規(guī)后,強勢的昱輝陽光率先提出將不再通過中國市場向歐洲發(fā)貨。
前述光伏資深人士表示,雙方都有價格承諾,但中方出口歐洲的光伏下游產品數量卻大幅銳減。與之相反,歐洲企業(yè)出口到中國的多晶硅卻不減反增,尤其德國出口量也在近期迅猛攀升。這也說明,我國對歐盟的多晶硅企業(yè)“雙反”措施沒有太大約束力,中國多晶硅公司還是堅持認為商務部有必要繼續(xù)展開對歐多晶硅廠商的傾銷復審。
據海關最新數據統(tǒng)計,2016年3月,我國的多晶硅進口量創(chuàng)歷史新高,達到13866噸,環(huán)比增加33.7%,一季度累計進口多晶硅36625噸,同比增加34.8%。
作者:王佑 來源:一財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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