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那些電站項目多點布局的企業,即便一個地方的電網條件受限,但起碼還存在著“東方不亮西方亮”的可能
“多點布局”更具優勢 國內光伏企業在“路條”的獲取方面大體上延續了兩種做法,一是通過簽訂戰略協議的方式,集中獲取某一個地區的項目資源,另外則是采取多點開花的形式。
在電力直接交易的背景下,后一種方式無疑更有利。
無論是電力體制改革的配套文件,還是此次兩大電力交易中心的組建方案,均顯示出,在相當長的時期內,中國的電力交易市場只能是一個半開放的市場。更直接的說,這意味著,不論是大到某一個省,還是小到某一個企業,即便其有通過降低電價讓利來實現多發電的意圖,但如果電網輸送條件不能配合,也很難達成交易。
以甘肅省此前下發的《2016年電力用戶與發電企業直接交易實施細則》為例,其明確規定,只有全省范圍內發電出力不受網架和時段限制的光伏企業,才能參與大用戶直購電交易。
這種市場特性意味著,光伏企業能否成功的進行電力交易,仍然要受到電網的限制和制約。只有在不受這種限制的情況下,才能夠發揮價格手段,以價補量。
在這種市場下,對于那些光伏電站過于集中在某一個地區的企業,如果當地的電網條件受到限制,也就很難做到通過“不把雞蛋裝在一個籃子里”的方式來分散風險。而對于那些電站項目多點布局的企業,即便一個地方的電網條件受限,但起碼還存在著“東方不亮西方亮”的可能。
資料則顯示,在光伏電站項目的布局上,與此前通過各種戰略協議等方式鎖定某一個地方不同,一些企業已經開始嘗試“多點開花”的方式來投資光伏電站。
以A股光伏龍頭東方日升為例,其在建、持有運營的光伏電站,就分布于國內多個省份,包括浙江、江蘇、山東、湖北、河南、陜西、內蒙古等。
作者:張廣明 來源:《太陽能發電》雜志
責任編輯:wutongyuf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