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電力外送目的地東部地區而言,本身也在大力發展光伏電站,這會縮小對外來電力的需求
本地化VS外需 與此次通知一同下發的,還有國家能源局確定的2020年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行政區域全社會用電量中非水電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量比重指標。
更進一步來看,在所有省份中,需要承擔的最高比例為13%,具體省份則包括寧夏、甘肅、新疆、內蒙古、西藏以及東北三省,次一級的比例則是10%,包括華北幾個省份以及陜西、云南、海南等省份,最低的比例則是上海、江西以及重慶等幾個省份的5%,浙江、江蘇等確定的指標則為7%.
此次確定非水電可再生能源占比指標,直接的利好是將刺激當地對可再生能源的需求,并盡而帶動對西北省份的光伏電站的電力消納。
數據顯示,近幾年,電力外送是新能源消納的主要通道之一。2014年,國家電網公司經營區域內跨區風電、光伏等新能源跨區跨省外送電量,全年達190億千瓦時,同比增長90%。
數據還顯示,受霧霾天氣增多等影響,一些地區對于電力外送的需求正在增加。
國網華中分部披露的數據顯示,2015年1-11月,華中電網除全額消納本網新能源外,還消納西北新能源55億千瓦時(減少燃煤182萬噸,減排二氧化碳451萬噸)。
此外,開創性地開展了跨區新能源發電權交易,2015年華中電網與西北電網完成新能源發電權交易電量2億千瓦時。
與之類似的還有華東地區。
不過,數據同時也顯示,受上述地區本地所投資的新能源增加的影響,其對外地的新能源的電力消納將不可避免的會受到影響。
以國家電網華東分部為例,截至2015年11月,其新能源并網裝機容量合計1221.31萬千瓦,占總裝機的4.53%;累計發電量161億千瓦時,占總發電量的1.54%。其中,太陽能發電裝機容量368.75萬千瓦,新增219萬千瓦,同比增長141.29%,累計發電量26億千瓦時,同比增長242.86%。
除了整體的電力消納增加外,對于新能源企業的另一個利好,則是傳統火電企業將會增加對現有新能源項目的收購需求。
國家能源局還表示,將建立可再生能源電力綠色證書交易機制,各發電企業可以通過證書交易完成非水可再生能源占比目標的要求。
可再生能源電力綠色證書是各供(售)電企業完成非水電可再生能源發電比重指標情況的核算憑證。國家能源局會同其他有關部門依托全國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系統組織建立可再生能源電力綠色證書登記及交易平臺,對可再生能源電力的經營者(含個人)按照非水電可再生能源發電量核發可再生能源電力證書,作為對可再生能源發電量的確認,以及所發電量來源于可再生能源的屬性證明。可再生能源電力綠色證書可通過證書交易平臺按照市場機制進行交易。
數據顯示,根據全國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總量比重達到15%的要求,2020年,除專門的非化石能源生產企業外,各發電企業非水電可再生能源發電量,應達到全部發電量的9%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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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張廣明 來源:《太陽能發電》雜志
責任編輯:wutongyuf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