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經濟產業省1月19日召開了第20次采購價格等估算委員會會議,開始了2016年度(2016年4月~2017年3月)固定價格收購制度(FIT)中可再生能源收購價格(采購價格)的討論。
10kW以上發電設備驗證系統費用 此外,還公開了10kW以下發電設備的剩余電力售電比率。從年報數據確認的設備利用率的中值達到了13.7%(平均值:13.8%),超過了原來設想的12%。剩余電力售電比率的中值為70%(平均值:69%),大大高于設想值的60%。發電輸出與剩余售電比率方面,在平均輸出功率為4.7kW的情況下,剩余電力的售電比率為71%,接近中值。
FIT實施之初由于沒有準確的數據,與剩余電力收購制度一樣,將設備利用率12%、剩余售電比率60%作為了設想值。之后,因PCS轉換效率的提高和太陽能電池板的大規模化等,設備運轉率和剩余售電比率也都上升了。
因住宅用光伏發電的收購期限為10年,第11~第20年的剩余電力收購價格尚未確定。以前將家用電費單價(24日元/kWh)設定為第11~第20年的自家消費和售電單價。但2016年4月,日本電力零售市場將全面自由化,原來的普通電力運營商要在低壓電力的零售領域與其他公司競爭,設定高收購單價變得不現實。
因此,收購開始第11年以后的剩余售電部分的收購價格,就以批發市場價格為大致目標。因2015年白天的平均成交價格為11.95日元,而最近特定規模電力企業的可規避費用為10.72日元,因此公布了設想剩余電力收購價格為11日元左右的方案。由于第11年以后的收入將大幅減少,估計要向提高第1~10年的收購價格的方向努力。
輸出功率10kW以上的光伏發電方面,委員會認為,系統費用的計算是否沿用一直以來取輸出功率1000kW(1MW)以上光伏發電系統中值的方法,尚需驗證。1000kW以上和10kW以上的整體系統價格差由原來的5.2萬日元/kW縮小至3.6萬日元/kW。
作為“有效的費用水平”,委員會提示了有可能會采用比1000kW以上發電設備中值要低的值。
另外,10kW以上發電設備的設備利用率為14%,土地平整費為0.4%,并網費為1.35萬日元/kW,運轉維護費為0.6萬日元/kW,這些均打算保持不變。
關于住宅用光伏發電,公布了收購價格上升和下降的因素,而10kW以上只提示了系統費用降低的方向。
作者:加藤伸一 來源:日經bp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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