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發改委關于推進分布式光伏發電健康發展的意見 蘇發改能源發〔2014〕1131號 各市發展改革委: 按照《國務院關于促進光伏產業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13〕 24號),近年來,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相繼頒布《分布式發電管理暫行
七、切實加強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的過程監管 市、縣發展改革(能源)部門要根據國家和省轉變職能、簡政放權、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的要求,切實加強監管工作。在招投標方面,對于并網運行的集中式光伏發電項目 和享受各級政策補貼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要指導和督促項目業主按照國家規定,采購已經獲得認證的光伏產品,使用具有資質要求的施工單位。在安全管理方 面,要會同安監部門指導和督促項目業主自覺執行安全管理法規規范,開展光伏發電設施安全評價,加強施工安全管理。在項目建設方面,要及時跟蹤項目備案后各 項支撐文件的取得情況,開工條件和準備工作的落實情況,指導和督促項目業主符合條件后及時開工,嚴防發生買賣項目備案文件的現象。對于已經備案的項目,未 在規定時間建成,導致本地區年度規模指標不能完成的項目,要建立“黑名單”制度,對其投資人在以后年度內提出的項目實行必要的限備。
八、突出抓好分布式光伏發電應用示范區建設工作 示范區是發展分布式光伏發電的重要載體,承擔先行先試率先發展的責任。根據國家能源局部署,經地方申報,2013年國家能源局確定了第一批示范區(18 個),我省無錫高新區、南通經濟技術開發區納入首批示范區實施方案。有關地方和開發區要勇于擔責、扎實工作,確保示范區如期達到創建目標。一要堅定目標。 根據無錫高新區和南通經濟技術開發區及投資主體編制和兩市發展改革部門審核上報、國家能源局審定的《分布式光伏發電示范區工作方案》,2015年底要分別 形成50MW和150MW發電能力。無錫、南通市及兩個開發區要抓緊分析評估,查找問題癥結,圍繞創建目標,毫不動搖地加以推進。二要落實責任。兩市發展 改革部門要切實承擔起指導協調責任,無錫高新區和南通經濟技術開發區要切實承擔起組織推進責任,江陰復睿新能源電力投資有限公司和中天光伏技術有限公司要 承擔起開發建設主體責任,協同落實好《示范區工作方案》確定的政策措施和工作舉措。三要狠抓進度。國家能源局國能新能〔2014〕410號文件明確,到 2014年底未達到20MW的示范區,將取消“示范區”資格。兩市及示范區投資主體要高度重視,扎實推進。如投資主體實力不足,可及時吸引有能力的主體, 壯大實施能力。如屋頂資源協調不力,園區管理部門要主動采取措施,加強統籌協調。
各地在貫徹落實國家、省有關規定和本意見過程中,要加強調查研究,及時發現和解決問題。需要國家和省級層面統籌研究解決的,請及時書面報告。
江蘇省發展改革委
2014年10月25日
抄送: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省政府辦公廳,省國土資源廳、環保廳、住房城鄉建設廳、水利廳、農委、安監局、海洋漁業局,國家能源局江蘇能監辦,省電力公司。
作者: 來源:江蘇發改委
責任編輯:gao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