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2012年國家能源局發布的《太陽能發電“十二五”規劃》提出:到2015年底,我國太陽能熱發電完成總裝機容量100萬千瓦。然而現在看來要達到這個目標的可能性微乎其微。2011年,大唐新能源以每千瓦時0.9399元的電價中標國內首個光熱發電特許權招標項目,中
四、中國光熱發電形勢政策分析 和國外相比,雖然缺乏有效的激勵政策,中國的光熱發電市場尚未啟動、投資前景不甚明朗,然而在國家發展新興戰略性產業的框架下,隨著可再生能源配額制的實施,幾大發電集團及數個民營企業已開始布局,數個數十兆瓦級的商業化光熱發電項目在西北、西南地區相繼確立。目前國內已基本可生產太陽能熱發電的主要裝備,一些部件具備了商業化生產條件,太陽能熱發電產業鏈初步形成。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和國家科技部持續關注和支持太陽能熱發電項目。2006年科技部頒布實施的《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2007年國家發展與改革委員會頒布的《可再生能源中長期發展規劃》和2011年國家能源局頒布的《國家能源科技“十二五”規劃》中均把太陽能熱發電明確列為重點和優先發展方向。但是國內光熱發電的商業化進程還顯得滯后。目前國內已建成投產的總裝機量只有區區十幾兆瓦,加上在建的也沒有達到10萬千瓦,遠遠沒有達到《太陽能熱發電“十二五”規劃》要求的100萬千瓦。究其原因,大致可歸于:①電價政策遲遲未能出臺,投資收益無保障,無法實質深入推進;②各大央企欲在光熱發電市場爆發之前搶先圈占資源;③項目實施面臨的技術等各方面的困難遠遠大于規劃之初的設想,難以按預期推進。
在光熱發電政策方面,應認真反思美國、西班牙及印度等光熱發電政策教訓,西班牙FIT電價政策和美國的能源投資稅收抵免、貸款擔保等政策應有效結合起來,同時避免印度那樣設置過低的上限電價導致的無序競爭,這樣可更大程度上有利于促進發展光熱發電產業。因此不要只選擇其中一種方式,FIT和貸款擔保都是推進光熱發電發展的不錯手段。貸款擔保可以很好地促進項目前期快速啟動,FIT可以在投產后保障該項目收益率。但是FIT應該設置在合理的標準之上,需要考慮行業遠期發展目標,符合市場預期并引導其向更好的方向發展。貸款擔保政策則需要謹慎評估項目的風險性,避免類似美國能源部無法追回債務的風險。
自從上世紀80年代全球第一座光熱電站美國SEGS電站投產開始,光熱發電發展至今已有30多年,技術依然有較大創新優化空間,LCOE(每度電成本)也有大幅度的下降幅度。光熱發電作為一種政策導向型產業,應基于中國實際情況,制定發展光熱發電本土化政策,對中國光熱發電產業的長期有序發展無疑具有決定性作用。
作者:曹傳釗 鄭建濤 來源:華能清潔能源技術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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