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不久,國土資源部剛剛頒布《節約集約利用土地規定》,將于9月1日起全面實施。同時,近期國土部還將出臺具體的節約集約用地指導意見,目前已形成初步方案。國土資源部副部長胡存智在接受《財經國家周刊》專訪時表示:當前,各地生動的節約用地案例很多。“比如浙江省的一個工業園,在工廠
另外,還要強化土地計劃的調節。比如適當安排人口100萬~300萬城市的新增建設用地,合理控制300萬~500萬人口城市的新增建設用地,對人口超過500萬以上的特大城市的中心城區(不是所有區域),除了生活和公共設施用地以外,原則上不再安排新增建設用地,防止中心城區繼續無限擴張。
第二,就是優化布局。要加快完成全國城市開發邊界、基本農田永久保護紅線和生態保護紅線的劃定,控制用地布局,提高生產生活和生態用地的水平;同時調整用地比例,使得城市用地和農村用地的結構更合理。具體的措施,一要強化規劃的布局管控,二要嚴防城市新區和開發區的無序擴張,三要調整建設用地的比例,四要有序引導產業用地的空間協同。
第三,要實行標準控制。要建立科學完善的建設用地使用標準體系,這是促進土地節約集約利用的關鍵。標準體系要從宏觀、中觀和微觀上統籌考慮。在國家和省級層面,要建立單位GDP的地耗、開發強度、建設用地占比等宏觀指標;在市縣和城市層面,要建立城市人均建設用地、區域平均容積率、建蔽率等中觀的指標;在建設項目和工程的層面,要建立起建設用地的控制指標等具體的微觀指標。
通過標準的引導和配套管理制度,力爭在“十三五”期間,單位建設用地二三產業增加值比2010年再翻一番,單位地耗再下降30%,城市新區和開發區的人均建設用地控制在100平方米以內,綜合容積率提高10~30%,建筑密度提高5~8%。
要發揮標準的控制作用,主要有兩個方面的措施。一個在宏觀和中觀層面上,要加快建立節約集約用地的綜合指標引導體系,要將省級單位國內生產總值和地耗下降指標、存量建設用地的盤活比例、城市綜合容積率等,作為考量本地區節約集約用地的重要指標,綜合評價土地利用的效率;二是市縣要測算本區域的綜合容積率、投入產出指標,對區域的容積率進行整體控制。在區域總控下,地塊容積率可彈性供應,不再一一鎖定具體地塊,這樣可以讓地方更自主、更好地建設城市,形成疏密有致、高低錯落的良好格局;三是各地還要對照目前“十二五”單位國內生產總值和建設用地下降的執行情況,進一步合理制定“十三五”的下降目標。
在微觀層面,要嚴格執行各類項目用地標準,主要從五個環節入手。一個是設計環節,做可行性研究的時候就要遵守用地標準,不能浪費土地,從源頭就要抓好;第二個環節是,在項目準入環節要嚴格把關,不能把低效用地的項目放進來;第三個環節,在開發建設階段,要按照建設標準規范用地,不得突破指標;第四個環節,要加強監管和評價,把土地使用的標準等控制性要求寫到出讓合同等法律文書中,作為節約集約用地的要求固定下來;最后一個環節,就是要完善我們現有的標準體系,并繼續進一步研究諸如光伏產業、公共圖書館、博物館等用地的標準。
第四,要市場激勵。要用市場激勵的手段,來進一步提升節約集約用地的水平。主要措施有四個方面:一是進一步擴大土地有償使用的范圍,這是國務院三號文件的要求;二要規范劃撥用地入市和價格管理;三要完善市場的租價均衡機制。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提出,要建立工業用地和居住用地的合理比價機制,提高工業用地的價格。節約集約用地就是要建立工業用地的最低價標準,建立租價比例關系;三要開展土地增值收益的測算,分區域分用途測算好,完善相關稅制,推動工業用地和居住用地形成合理比價;四要理順地價的機制關系,要建立起基準地價、工業地價和其他地價的合理關系。同時要按照地上地下綜合利用空間的原則分別設立不同的地價關系,鼓勵使用地下空間。
作者: 來源:觀點地產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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