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光伏組件價格下降以及國家一系列促進光伏發電發展的利好政策刺激,近年來國內光伏應用市場尤其是西部大規模集中并網電站的發展異常迅速,集中并網發電的商業發展模式日益成熟。然而,在跳躍式的增長背后,重建設、輕管理,標準不統一、收益不確定等問題凸顯,給集中并網光伏發電產業發展帶來新挑戰
“瘋狂”之下隱憂凸顯
在對投資光伏電站的效益預期持有樂觀態度的同時,業內人士對集中并網光伏發電產業也心存憂慮。主要表現在地方產業政策設計上仍存在缺陷,不確定性因素較多,且電網的消納能力不足問題突出。
“盡管從目前來看,電網做得不錯,只要是拿到項目且按期完工的電站都能并網,但由于沒有制度約束,‘棄光’的現象仍有可能發生。”青海蓓翔新能源開發有限公司有關負責人表示,如果光伏電站的并網和消納不能得到有效制度保障,那么其盈利空間就不確定,投資者始終是被動的。
國家電網青海省電力公司有關人員說:“青海境內新能源發電已經實現了全額收購,目前不存在‘棄光’、‘棄風’現象。但受電網結構和新能源發電布局的影響,偶爾也會出現因電網正常檢修產生的短期影響。”
除了對因為電網消納而導致的“棄光”可能有所擔憂,業內人士亦對光伏電站投資中存在的“路條”發放公正透明問題、并網驗收程序繁雜以及因標準不一而導致的電站質量心存顧慮。
一位在新疆、甘肅、江蘇等地投資了10余萬千瓦光伏電站的投資者表示,由于目前對于企業進入集中并網光伏發電領域缺乏必要的準入制度設計,所以在項目的申報、審批環節,誰能干、誰不能干,主動權完全在政府主管部門,這就導致“路條”的獲取存在隨意性。
據了解,對集中并網光伏發電項目的審核,青海省確定的原則是,對具有可持續發展能力的企業、在青海省內有上游產業的企業和對產業帶動能力強的企業優先發放“路條”。對此,業內人士認為,如何確定可持續發展能力和如何界定對產業帶動能力強,這都是模糊概念。
“任何一個行業在啟動的初期都難免存在問題,集中并網光伏電站也不例外,現在確實存在準入門檻缺失等制度性設計缺陷。”青海蓓翔新能源開發有限公司總經理熊元福說。
中國資源綜合利用協會可再生能源專業委員會發布的《2013中國光伏發展報告》提出:目前我國光伏發電相關標準的制修訂明顯滯后于國際標準的制定和行業發展需要,同時,還存在多個領域的相關標準沒有統一的協調,導致同一對象多個標準的混亂現象。
作者: 來源:中國投資咨詢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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