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解決屋頂資源稀缺難題,能源局要求各級能源主管部門組織工業企業集中的市縣及其經濟開發區和各類工業園區,系統開展可安裝光伏建筑屋頂及其他場所的資源調查工作,綜合考慮屋頂面積,用電負荷等條件,編制分布式光伏發電應用規劃,綜合建筑業主單位安裝光伏的意愿和準備工作情況提出建設計劃。
重點支持屋頂面積大、用電負荷大、電網供電價格高的工業園區和大型工商企業開展光伏應用,使具備條件的大屋頂資源得到充分利用。鼓勵各級地方政府在國家電量政策基礎上制定配套的投資補助或電量補貼政策,并且對學校、醫院、公共機構等公益性領域以及各類保障性住宅和農村的分布式光伏應用適當加大支持力度。
在火車站(含高鐵站)、高速公路服務區及相關設施、飛機場航站樓、大型綜合交通樞紐屋頂、大型體育館和停車場等公共設施推廣應用分布式光伏發電。地方政府應將建筑光伏應用納入節能減排考核及獎懲制度,消納分布式光伏發電量的單位可按折算的節能量和碳減排量參加相關交易。
簡化備案并網流程創新融資模式
一位新近涉足光伏電站的企業負責人介紹,分布式光伏備案流程長、并網接入復雜,受電網、屋頂業主、用戶、銀行等多個主體制約,收益預期不明朗。相比之下,大型地面電站投資回報更清楚。
為解決備案管理和并網接入問題,能源局鼓勵市縣(區)級政府、市縣(區)電網企業設立“一站式”服務窗口,明確辦理條件和時限,建立高效規范的工作流程。對個人利用住宅(或營業性建筑)安裝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電網企業直接受理并網申請并代辦項目備案。
光伏項目融資上,鼓勵銀行等金融機構結合分布式光伏特點和融資需要,對分布式光伏發電實行優惠貸款利率,延長貸款年限。鼓勵地方政府設立光伏發電投資公共擔保資金,為本區域內光伏發電項目提供貸款擔保。鼓勵采用融資租賃方式為光伏發電提供一體化融資租賃服務。
鼓勵基金、保險、信托與產業資本結合,探索建立光伏產業投資基金。鼓勵擔保機構對中小型企業建設分布式光伏開展信用擔保。積極發展再擔保機構,強化分散風險、增加信用功能。以個人收入等為信用條件,對個人安裝分布式光伏貸款可免除資產擔保要求。對優質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探索售電收益權和項目資產作為質押的貸款機制。
按照國內分布式光伏發展規劃,國內融資需求巨大。《能源行業大氣污染防治方案》提出,2015年分布式光伏裝機20GW以上,2017年裝機35GW以上。2013年底分布式光伏裝機為3GW,要實現2015、2017年兩個時間節點目標,2014-2015年平均裝機在8GW以上。按分布式光伏系統造價7-8元/瓦計算,每年有700億元左右的投資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