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國內43家多晶硅企業中,符合產能利用率、環保能耗等要求、進入工信部《光伏制造行業規范條件》第一批名單的只有11家。即使在這11家多晶硅企業中,生產成本具有競爭力(在20美元/千克以下)、2013年保持較高開工率的企業也僅有4家,其合計有效產能也只有9.615萬噸。”
有市場分析人士認為,隨著對外多晶硅“雙反”政策的影響,目前國內多晶硅現貨價格已上漲至20美元/千克以上,生產成本在18美元/千克左右的國內一線多晶硅企業已具備一定的盈利空間,并保持了較高的產能利用率。
“那些現階段仍不具備盈利能力的多晶硅企業,多數屬于設備、技術落后的企業,本來就是工信部淘汰落后產能的對象,不值得用犧牲產業鏈其他環節利益的方式去救,也救不了。”上述市場分析人士認為,隨著國產多晶硅價格和產量不斷攀升,國內主要多晶硅企業盈利情況明顯好轉,多晶硅“雙反”已基本取得預期效果,如果繼續深化貿易戰,將不利于整個光伏產業的平穩發展,甚至會嚴重削弱中國光伏產業的全球競爭力。
他進一步分析道,我國領先的硅片企業較海外企業成本優勢在15%-20%左右,領先的電池/組件企業較海外企業成本優勢在10%-15%左右,一旦多晶硅價格上漲幅度超過光伏中下游企業的成本競爭優勢,則我國光伏中下游產品的市場競爭力將會被嚴重削弱。
譚文華代表則表示,封堵多晶硅加工貿易,還將給國內光伏企業造成近百億元的經濟損失。“我國多家骨干企業與國外多晶料廠簽有長單,支付了大量預付款,如果雙反對進口多晶硅征收高額關稅后,再把多晶硅列入加工貿易禁止類目錄,對上述企業將是雪上加霜,造成長單無法履行,將給已經與國內外多晶硅公司簽訂長單的國內光伏企業造成巨大損失。”
“加工貿易歷來是中國機電產品出口的主要貿易方式,2013年我國以加工貿易方式出口機電商品6471.8 億美元,占機電商品出口額的51.1%。而太陽能光伏是國家《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中鼓勵發展的產業,由多晶硅加工成的硅片、電池、組件均為成熟工業品,入圍工信部《光伏制造行業規范條件》的企業均達到了環保要求,且光伏產品附加值高、技術要求高,符合國家產業引導方向。”
譚文華代表認為,多晶硅加工貿易是我國光伏中下游企業開拓國際市場的重要方式,由來已久。作為我國在全球占據領先地位的產業,應積極鼓勵光伏企業通過加工貿易出口,參與國際市場競爭。因此,建議商務部從促進中國光伏產業健康發展、貿易平穩的大局出發,不將多晶硅列入加工貿易禁止目錄,繼續為中國光伏產品營造良好的進出口市場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