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管這樣,業界還是非常看好資產證券化的前景。多位專家表示,主要原因在于,目前國內已經具備了推廣以光伏電站為基礎資產的資產證券化產品的前提條件。2013年3月份出臺的《證券公司資產證券化業務管理規定》以法律形式承認了資產證券化,再加上分布式光伏20年補貼期限和分布式光伏上網電價的確定,使得資產證券化的法律、政策和市場條件都已經完備。
辛士宇對分布式光伏資產證券化的前景表示樂觀,但同時也指出,資產證券化不會很快解分布式融資的燃眉之急。“此前甘肅也曾試行過建設大型地面光伏電站,想在地方做資產證券化的融資平臺,推進一些項目,集中社會資金,但也是困難重重,還需要繼續探討與嘗試。對于分布式來說,更是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