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主要舉措
(一)聚焦產業重點,支持光伏產業的技術創新和產業發展。鼓勵光伏企業申報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和本市戰略性新興產業重點項目,加大本市戰略性新興產業、重點技術改造和企業自主創新等相關專項資金對光伏產業的支持力度,重點支持光伏領域的關鍵技術開發、核心裝備研制、檢測認證平臺建設、新技術產品的示范應用等。
(二)加強招商引資,吸引優秀光伏裝備企業來滬發展。支持相關區縣和重點開發區加大對掌握關鍵技術和自主知識產權的國內外光伏核心裝備企業和優秀團隊的招商引資力度,吸引其來滬發展,并在項目、土地、資金、人才等方面給予政策支持。聚焦浦東、閔行等具備產業鏈基礎的產業區,促進光伏核心裝備產業的集群化發展。
(三)建設產業聯盟,支持光伏新產品示范應用。支持本市光伏優勢企業建設產業聯盟,吸引國內外投資者,探索電站投資、建設、運營和光伏電池系統制造合作的新型商業模式,培育光伏總集成總承包產業。按照國家對分布式光伏示范應用“總量控制、規模管理”的總體要求,選擇本市有條件的工業園區、公共建筑建設分布式光伏電站或光伏建筑一體化發電系統,協調推進簡化分布式光伏發電、并網運行等相關程序,落實國家電價政策,優化本市光伏扶持政策。
(四)開展國際合作,支持企業兼并重組。鼓勵光伏企業加強國際研發合作,開展光伏產業前沿、共性技術聯合開發。鼓勵有條件的光伏企業和基地與國外研究機構、產業區建立戰略合作關系。以建設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為契機,結合產業轉型升級和結構調整,在資產重組、股權調整、土地使用權轉移、稅收、金融等方面,支持上海光伏優勢企業積極參與國內外光伏產業的兼并重組,鼓勵有實力的企業走出去,輸出上海技術、產品和安裝、運維等服務,積極發展與光伏技術、光伏產業相結合的服務產業。
(五)加強標準制定,支持光伏認證檢測平臺建設。爭取國家支持本市光伏企事業單位牽頭或參與光伏國家標準制定,重點是光伏建筑一體化相關標準的制定。支持有條件的企事業單位建設國家級光伏檢測中心,在太陽能電池檢測、設備和系統測試、電池標準測試等方面,為國內光伏企業提供高端服務。健全行業組織機構,發揮其在加強行業自律、推廣先進技術、開展統計監測等方面的作用。
(六)營造政策環境,加大對光伏產業的金融和人才支持力度。搭建銀企溝通平臺,鼓勵金融機構對擁有先進技術、市場、品牌和較好產品質量的光伏企業繼續給予支持。吸引國內外戰略投資者參與光伏電站和示范工程建設、新技術新工藝新產品開發。對于引進和培育的國內外高端人才,按照相關政策滿足其子女入學需求。支持本市高等院校設置光伏相關學科。
各有關部門、單位要按照本實施方案,根據職責分工,完善光伏產業發展的配套政策,確保各項任務措施落到實處,促進光伏產業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