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資環境改善尚需時日
國務院常務會議提出“金融機構加大對光伏企業的支持”十分引人注目。但目前光伏企業的融資環境并未出現積極轉變,金融機構對于光伏產業似乎仍“不放心”。
據了解,為改善光伏行業的金融環境,相關部門曾要求國開行制定創新性金融扶持政策。在這次會議上,國開行也介紹了分布式光伏金融服務創新的措施,但國內光伏行業融資環境的根本性改變仍需時日。
“資金短缺是光伏行業發展的最大羈絆。”一光伏企業負責人的觀點很有代表性,“國開行的金融創新措施缺乏對地方的指導性政策,沒有實質內容。即使企業、風投、券商有投資意愿,補貼不到位的巨大不確定性使風險仍存在。加上電站收益從并網后才開始,項目初始融資就更加困難了。”
“不把融資的平臺搭建起來,投資人只能望梅止渴。”上述人士說,“示范項目同樣面臨融資問題,當前地方政府擔保這條路已經走不通了,一旦商業銀行收緊對園區開發商貸款,最后有可能導致地方政府的介入,重蹈覆轍。”
業內權威專家建議,示范園區可成立新能源投資管理公司,全面負責園區內開展光伏應用項目;其次,在具體項目中可選擇和光伏企業合作,通過園區專項資金對初裝補貼給予0.5-1元/瓦的補貼進行扶持;也可由行業協會牽頭,由企業、政府、銀行合作成立擔保基金,和各園區合作進行統借統貸服務,同時園區也與相關基金合作,多種方式緩解企業融資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