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約我國儲能行業的關鍵因素是什么?
張永偉:最關鍵的因素還是儲能的技術經濟性問題。根據中國電科院關于張北風光儲輸示范項目的測算,20MW的儲能電池的設計投入額就達到4億元,如果我國現有風電裝機全部配備儲能設備則需要一次性投入2000億元,這遠遠超過我國每年因棄風造成的近百億元經濟損失。
隨著儲能技術的發展,一旦電力能夠像普通商品一樣被大規模倉儲,那么儲能技術可能存在電力供給側、電網側、用戶側和第三方運營商等多種商業模式。但各種模式能否發展起來的關鍵,除了技術本身的研發成本高和投入大這一因素之外,最關鍵的是,是否存在一個有利于實現儲能價值的電力市場環境。
建議制定儲能電價
儲能建設和運行成本沒有疏導渠道。
為什么說電力市場環境對儲能行業的發展至關重要?
張永偉:從美國實現儲能技術在電力系統的應用來看,一個主要原因就在于美國自上個世紀70年代末開始,通過立法打破了電力市場的壟斷局面,逐漸形成或者正在發展成為有組織的區域性電力市場,并形成了基本結構類似由能量市場(日前及實時現貨市場)、輔助服務市場、容量市場和金融套利市場等組成的電力批發市場。而我國的電力體制改革還沒有完成,市場化的電力市場環境還沒有建立起來。
應當如何完善電力市場機制,以促進儲能行業的發展?
張永偉:企業在發電、輸電、配電和用電等各個環節是否使用儲能,除了考慮技術是否成熟和自身成本之外,最重要的考慮因素是我國的電價機制及電價政策,因為這將直接決定儲能的應用是否具有經濟性。因此,我提出三項改革建議。
第一,建立體現資源和環境成本的電價核準機制。目前我國現行的可再生能源補償機制和區域風電標桿上網電價政策只是權宜之計。我國需要建立一套包括資源成本、環境成本、土地成本、環境治理及恢復成本等在內的科學電價機制,通過電價機制引導電力工業發展,建設一個儲能應用的市場環境。
再者,完善和推行峰谷電價制度。我國除少數地區有零星的分時電價外,基本沒有實施峰谷電價。至今我國僅有10多個省對躉售用戶、大工業用電、非普工業用戶在電網銷售電價中施行峰谷分時電價,且只有上海、浙江、安徽和甘肅四個省市對居民生活用電執行了峰谷分時電價。沒有峰谷點價差,就沒有投資者愿意投資儲能技術和產品,也就會抑制儲能行業的發展。
第三,要承認儲能價值,制定儲能電價。我國還沒有專門的儲能電價,現有電價體系中,儲能的建設和運行成本也沒有相應的疏導渠道,這也制約了我國投資應用儲能技術。因此,在電價改革時,有必要對儲能電量制定單獨的銷售電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