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綠色生態城區的城市應制定生態戰略,開發指標體系,實行綠色規劃,推動綠色建造,加強監管評價。一是制定涵蓋城鄉統籌、產業發展、資源節約、生態宜居等內容的綠色生態城區發展戰略。二是建立法規和政策激勵體系,形成有利于綠色生態城區發展的環境。三是建立包括空間利用率、綠化率、可再生能源利用率、綠色交通比例、材料和廢棄物回用比例、非傳統水資源利用率等指標的綠色生態城區控制指標體系,進而制定新建區域控制性詳細規劃,指導綠色生態城區全面建設。四是在綠色生態城區的立項、規劃、土地出讓階段,將綠色技術相關要求作為項目批復的前置條件。五是完善綠色生態城區監管機制,嚴格按照標準對規劃、設計、施工、驗收等階段進行全過程監管。六是建立綠色生態城區評估機制,完善評估指標體系,對各項措施和指標的完成情況及效果進行評價,確保建設效果,指導后續建設。
(二) 推動綠色建筑規模化發展
一是建立綠色建筑全壽命周期的管理模式,注重完善規劃、土地、設計、施工、運行和拆除等階段的政策措施,提高標準執行率,確保工程質量和綜合效益。二是建立建筑用能、用水、用地、用材的計量和統計體系,加強監管,同時完善綠色建筑相關標準和綠色建筑評價標識等制度。三是抓好綠色建筑規劃建設環節,確保將綠色建筑指標和標準納入總體規劃、控制性規劃、土地出讓等環節中。四是注重運行管理,確保綠色建筑綜合效益。五是明確部門責任。住房城鄉建設部門統籌負責綠色建筑的發展,并會同發改、教育、衛生、商務和旅游等部門制定綠色社區、綠色校園、綠色醫院、綠色賓館的發展目標、政策、標準、考核評價體系等,推進重點領域綠色建筑發展。
(三) 大力發展綠色農房
一是住房城鄉建設部要制定村鎮綠色生態發展指導意見和政策措施,完善村鎮規劃制度體系,出臺綠色生態村鎮規劃編制技術標準,制定并逐步實施村鎮建設規劃許可證制度,對小城鎮、農村地區發展綠色建筑提出要求。繼續實施綠色重點小城鎮示范項目。編制村鎮綠色建筑技術指南,指導地方完善綠色建筑標準體系。二是省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各地開展農村地區土地利用、建設布局、污水垃圾處理、能源結構等基本情況的調查,在此基礎上確定地方村鎮綠色生態發展重點區域。出臺地方鼓勵村鎮綠色發展的法規和政策。組織編制地方農房綠色建設和改造推廣圖集。研究具有地方特色、符合綠色建筑標準的建筑材料、結構體系和實施方案。三是市(縣)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會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