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進國家高新區突破發展。以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為引導,深入推進“三類園區”建設。深化世界一流高科技園區建設,推進戰略性新興產業的培育和發展,實現機制體制的創新和突破,提升國際影響力和國際競爭力;深化創新型科技園區建設,提高區域創新能力;開展創新型特色園區建設,形成特色產業集群,帶動區域經濟發展。
發揮產業化載體的輻射帶動作用。加強高新區之間的聯動發展,推進國家高新技術產業帶建設;支持國家高新區開展產業集群建設試點,在總體發展水平居前、具有良好基礎的國家高新區試點開展國際先進型、國內領先型產業集群建設和創新型產業集群建設,鼓勵和帶動其余國家高新區開展省級產業集群建設。加強高新區、產業化基地和周邊區域、城市的產業融合,積極推動優勢產業通過技術轉移、產業轉移等向外延伸、擴散,強化對區域經濟的輻射帶動作用,提升區域整體產業發展水平,推動實現區域經濟協調發展。
(二)培育具有區域化的特色高新技術產業集群
打造特色鮮明的產業化示范載體。圍繞戰略性新興產業培育和傳統產業升級的需求,加快建設高新技術產業化基地,吸收龍頭企業、前沿技術和產業領軍人才進入基地,集聚關聯企業,形成高端產業創新集群,推動基地成為科技創新的前沿陣地、科技與經濟結合的重要先行區。
促進傳統產業轉型升級為特色集群。通過實施產業升級路線圖計劃,支持國家火炬計劃特色產業基地加快產業升級,形成對區域產業具有引導和帶動作用的產業集群,促進傳統產業改造,加快區域發展方式的轉變。
推動軟件服務業支撐工業化發展。提升火炬計劃軟件產業基地的產業化服務能力,推動信息化和工業化的融合;發揮軟件產業聯盟作用,加快發展軟件與信息服務創新集群。
加快建設扶持企業走出去的服務平臺。進一步加強科技興貿創新基地建設,加強貿易與科技、產業、財政等部門之間的密切協同。支持國際商貿信息、技術標準認證、國際貿易培訓等公共服務平臺建設。支持企業參與國際市場競爭,擴大自主知識產權產品出口和技術出口,提高產業國際競爭力。
(三)統籌資源、形成發展創新集群的合力
統籌資源、協同支持創新集群。依托國家高新區、產業化基地等載體,加強全鏈條部署,集中統籌資源,利用863計劃、科技支撐計劃、火炬計劃、重點新產品計劃、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等各項計劃,重點加大對創新型企業、創新集群、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的扶植力度,提升創新集群競爭力。
提升高新技術產業集群持續創新能力。圍繞高新技術產業化基地、現代服務業產業化基地、特色產業基地、軟件產業基地、科技興貿創新基地等特色產業集群和傳統產業集群,進一步完善各類創新資源的整合機制,推動資源的開放共享,加強創新要素的轉移和擴散,促進產業鏈上下游合作,提升集群內研發、生產、物流、服務等活動的效率,加快形成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相結合的技術創新體系。
七、優化創新創業服務體系,促進企業快速成長
完善以科技企業孵化器、大學科技園、生產力促進中心為核心的企業創業成長服務網絡,著力探索運營機制、提升服務能力和管理水平,加快形成鼓勵創業、支持創新的良好氛圍。
(一)加強創業孵化體系建設
完善企業培育體系。充分發揮政府的引導作用,鼓勵社會力量參與創新創業載體建設,延伸服務范圍,拓展孵化功能,不斷探索高效的創新機制和運營模式;支持建設100家專業科技企業孵化器,提升服務水平和能力;加快實施科技型中小企業培育行動,培育具有較好市場前景的中小企業。布局50-60家產業技術研究院,促進重大科技成果轉化,加強創新人才的引進和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