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黑龍江省電力公司就《黑龍江省增量新能源項目競價工作方案(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 文件適用于2025年6月1日(含)后全部核準(備案)容量并網且未納入過機制執行范圍的自愿參加競價的新能源項目,包括風電、集中式光伏、分布式光伏項目,不含外送配套電源。 此次征求意見的方案明確,適用范圍為2025年6月1日(含)之后核準(備案)且實現全容量并網,同時未被納入過往機制執行范圍、自愿參與競價的新能源項目。涵蓋風電、集中式光伏以及分布式光伏項目,但外送配套電源項目不在此列。 在全容量并網認定時間方面,方案進行了細致規定。對于風電和集中式光伏項目,以電力業務許可證(發電類)載明的并網時間、并網調度協議明確的并網時間以及企業承諾并網時間三者中最晚的為準。若多次辦理電力業務許可證,則以最晚許可證明確的并網時間為準,該項核查工作由省電力公司負責。而分布式光伏項目,則以電網企業營銷系統明確的并網送電時間為準。對于分期(批)核準(備案)的并網項目,允許按期(批)參加機制電價競價,并按期(批)確定全容量并網時間。 在競價組織形式上,方案原則上將風電和光伏分為兩類分別組織競價,并各自設置機制電量規模。各類型納入機制電量規模的確定,可參考新能源分類規劃建設目標、項目年度預計投產情況等因素。不過,當單一類別競價主體過于集中,或者整體規模較小、缺乏有效競爭時,將不再分類組織,而是統一合并競價。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