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山東省能源局印發關于2025年新能源機制電價競價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決定開展2025年新能源機制電價競價工作。 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競價主體 (一)主體范圍。2025年6月1日-12月31日投產(全容量并網,下同)的風電、光伏項目。 (二)組織分類。分風電(含深遠海風電,下同)、光伏兩個項目組,分別組織競價、出清。 二、競價參數 (一)電量規模。機制電量總規模為94.67億千瓦時(按全年計算,下同),其中,風電為81.73億千瓦時,光伏為12.94億千瓦時。 (二)申報充足率。風電、光伏競價申報充足率下限均為125%。 (三)機制電量比例。單個項目機制電量比例風電為70%,光伏為80%。 (四)競價上下限。競價上限風電、光伏均為每千瓦時0.35元,競價下限風電為0.094元,光伏為0.123元。 (五)執行期限。機制電價執行期限深遠海風電為15年,其他項目為10年。 (六)單個項目機制電量計算公式(具體結算電量根據項目實際電量、差價結算細則等規定執行)。 1.陸上風電機制電量=該項目核準裝機容量×2417小時×(1-廠用電率2.27%)×70%。 2.海上風電(省管海域、深遠海)機制電量=該項目核準裝機容量×2860小時×(1-廠用電率2.65%)×70%。 3.分散式風電機制電量=該項目備案裝機容量×2417小時×(1-廠用電率2.27%)×70%(含自發自用電量)。 4.集中式光伏機制電量=該項目備案裝機容量(交流側)×1253小時×(1-廠用電率1.59%)×80%。 5.分布式光伏機制電量=該項目備案裝機容量(交流側)×1253小時×(1-廠用電率1.59%)×80%(含自發自用電量)。 三、其他事項 (一)本通知印發5個工作日內,國網山東省電力公司應發布競價公告,明確競價流程、時間安排等具體事項;10個工作日內,將本《通知》和競價公告向已經出具《接入系統設計方案書面回復意見》《分布式光伏接入系統方案項目業主確認單》《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接入系統設計方案報告研究答復單》或《自然人戶用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接入系統方案答復單》的新能源項目告知到位。 (二)競價最終結果由省發展改革委會同省能源局另行公布。 (三)未盡事宜,根據《山東省新能源機制電價競價實施細則》執行。 |